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行政复议公开 >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池行复〔2023〕22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4:55
[字体:]

吴某某:

你对被申请人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7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池平函〔2023〕33号)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复议期间,你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2023818

 

抄: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