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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池州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分析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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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池州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一)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3件,受理前通过宣传、引导、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置25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8件,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房屋征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多个领域。其中,自然资源类35件,占受理总数的25.36%;市场监管类23件,占受理总数的16.67%;公安类21件,占受理总数的15.2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7件,占受理总数的12.32%;房屋征补类13件,占受理总数的9.42%。

共审结136件(包括上年度结转),未审结18件,其中,维持78件,撤销15件,确认违法2,变更2件,责令履职2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案件28件。直接纠错率15.44%,综合纠错率36.03%。

(二)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受理前通过宣传、引导、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置14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涉及公安、市场监管、房屋征补、招投标、林业、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前几类分别是:自然资源类20件,占受理总数的42.55%;房屋征补类11件,占受理总数23.40%市场监管类5件,占受理总数为10.64%公安类4件,占受理总数8.51%。审结46件(包括上年度结转),未审结3件。其中,维持27件,驳回5件,撤销7件,变更1件,责令履职2件。直接纠错率21.74%,综合纠错率30%。

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复议案件37件,其中,申请撤回36件,1件尚在审理中;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8件,目前均在审理中。

(三)行政复议案件特点1、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广。公安、市场监管、土地、房屋征补等“热点”领域温度不降,招投标等领域“异军突起”,房屋征补、林权类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法律关系复杂。2、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基层。乡镇政府、县区政府部门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人民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易与行政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3、重点领域案件增幅有所下降。因一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产生系列行政复议案件,经各级政府不断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全市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91件(仅包含一审案件)。从被告级别看,市政府市政府部门为被告27件,占总数的14.13%;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部门为被告123件,占总数的64.40%。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08件,撤销15件,变更3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件,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1件。一审纠错率14.7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1.65%,其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自2021年5月份以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行政诉讼案件呈现特点为:一是案件数量稳步增长。2020年全市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124件,2021年191件,同比增长35.08%。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稳步推进。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进一步提升,特别是2021年5月份以来保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部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专业;三是基层乡镇及县直部门行政行为被撤销比例高于市、县政府,反映基层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做法

(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实现“应受尽受”。受理工作是行政复议工作的起点,受理率提高表明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得到畅通。2021年,市政府本级及各县区政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坚持能收则收,应收尽收。2021年市政府本级收到61行政复议申请,正式受理47件,受理率为77.05%。各县区政府特别是石台县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受理数量、办案质量均实现较大提升。

(二)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坚持“刀刃向内”。2021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21.74%,综合纠错率30%。针对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依法、不规范、不文明等执法问题以及潜在的稳定风险等,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4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提醒清单3份,并提请市政府行政约有关县区负责同志3人次,及时指出问题,责令纠正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

(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力争“定纷止争”。2021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7件,占案件结案数的15.21%。省政府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行政复议案件36件,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36件,撤回率100%。特别是青阳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加大调解力度,大量行政复议案件得到较好处置,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复议申请人诉求,积极搭建平台,促成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既化解了行政争议,又简化了案件审理程序,节约行政成本。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池州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级领导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复议应诉能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配备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案人员通过外出培训、案例研讨、专题辅导、庭审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行政复议应诉队伍。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复议应诉工作。以新《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为契机,从规范制度建设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对现有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审理、听证、咨询和行政应诉方面制度,积极推进我市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

)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市复议应诉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职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建议)书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复议、应诉工作的分析、总结和研究,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建立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长效培训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应诉责任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考核标准,推动各级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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