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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池州市环评文件“蓝、黄、红”分类亮牌管理工作方案》
专题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5-12-3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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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发布地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涂 闯



近期,为提升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了《池州市环评文件“蓝、黄、红”分类亮牌管理工作方案》。此次方案的出台,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下面,我将从《方案》的出台背景、亮牌标准、保障措施、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并回答提问。

一、出台背景

首先我简要介绍出台背景。

近年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环评审批上推行“绿色通道”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因一些环评编制单位内部管理粗放、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导致部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同程度存在短板,进而影响全市环评审批整体质量和进度的问题客观存在,不容忽视。

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研究,决定开展探索与创新,建立“红、黄、蓝”分类管理措施。通过设立“蓝牌”树立优质服务的标杆,运用“黄牌”进行风险预警和过程纠正,严格划定“红牌”突出监管红线与信用底线,从事后处罚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转向向事前引导、事中预警、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探索。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探索,能够逐步培育一个质量导向、良性竞争的环评技术服务市场,使其真正成为保障项目高效落地、守护生态环境质量的可靠支撑。

二、亮牌标准

《方案》设定清晰标尺,传递管理预期。对“红、黄、蓝”三类牌设定了清晰、可操作、且相互衔接的判定标准,其中:对编制质量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按期完成修改的环评文件出示蓝牌激励;对编制质量较差,影响修改进度的环评文件出示黄牌提醒;对编制质量过差,严重影响修改进度的环评文件出示红牌警告。

蓝牌适用编制单位按时提交且环评文件质量较高的激励类情形,代表“优质高效服务”。黄牌适用于编制单位多次逾期提交或提交后被退回且修改后仍不达标等警示类情形。红牌适用于编制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类别判定错误、关键要件缺失等严重问题造成环评文件退回、或因环评文件质量缺陷导致环评验收不合格等警告类情形。

池州市环评文件“蓝、黄、红”分类亮牌管理结果持续更新,定期向社会公开。我们鼓励各级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年来获得蓝牌较多的单位,审慎对待黄牌单位。对于红牌单位,各级审批部门应将其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在受理环节予以严格把关,并建议建设单位审慎选择其承担环评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我们为确保《方案》公开公平,强化制度刚性,配套了3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进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全市环评文件分类亮牌判定、发布亮牌公告和亮牌解释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技术单位建立亮牌数据库,提出亮牌建议,每月汇总前一个月的亮牌情况。全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亮牌基础信息上报、黄牌、红牌类项目跟踪督办,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编制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公告环评编制单位亮牌情况,并公开环评编制单位信用信息和受通报情况。环评编制单位亮牌情况按月统计、按年累计,每五年更新清零一次。目前,我局已经在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亮牌专栏,并对首次亮牌情况进行了公布。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市生态环境局将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构建本单位风清气正干事环境和亲清政商关系。不得向建设单位推荐、指定环评编制单位,不得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编制单位,不得设置条件限制环评编制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环评业务。

四、适用范围

该《方案》适用池州市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本《方案》自2025年11月21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是我对《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


答记者问

问题1:刚才,新闻发布会刚提到通过亮牌制度引导“培育一个质量导向、良性竞争的环评技术服务市场”,请问,这个引导培育过程能介绍下吗?

答:通过定期公开亮牌结果,为建设单位提供客观的环评服务择优指南。帮助建设单位主动规避因选择低质编制单位带来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不高、后续环评审批时间长的问题,避免由此带来企业合法合规项目建设延误的风险。同时,对环评编制单位而言,市场声誉与编制质量直接挂钩,倒逼其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短期行为,转向技术深耕与服务升级,以“蓝牌”信誉赢得长期市场竞争力。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引导,最终形成全市环评服务市场“奖优、警庸、汰劣”的良性循环,全面支撑建设项目快速、合规、高质量落地。


问题2:《方案》中提到对环评编制单位实施“红、黄、蓝”分类管理,请问贵局将具体后续如何推动分类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答:我们努力通过建立透明、量化、可追溯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环评编制单位实施动态、精准管理。对管理部门精准识别“红牌”问题单位,将集中监管资源实施重点督查;对黄牌问题单位,警示并督促编制单位立即检视内部管理流程与技术能力,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持续保持“蓝牌”优良记录的单位予以正向激励。从而实现推动监管从“全面撒网”转向“靶向发力”,显著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率与响应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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