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3月11日
发布地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张文龙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保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不断创新维权模式,健全维权机制,持续提高消费维权服务化水平,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教育先行,提升消费理念。利用“3·15”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教育大讲堂等载体,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全市围绕“一老一小”、农村消费、诚信教育等开展宣传引导活动12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就食品药品安全、老年人防诈骗、预付式消费等发布消费警示提示7条。设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九华山36家民宿经营者签下‘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获《安徽日报》权威报道并充分肯定。举办池州市特色伴手礼(无锡)推介会,评定乌沙小花生、徽家铺子等15款产品为“第二届池州特色伴手礼”,九芙蓉食品公司“九蒸九晒黄精”、天方茶业“雾里红眉”2款产品入选“2025长三角伴手礼”。二是注重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的暂行规定》,建立投诉举报行为异常名录互认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创新推出“九华和商”消费纠纷调解品牌,平均调处时长较传统方式缩短60%以上,旅游消费纠纷当场化解率达90%。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135户,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15个。2025年,全市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86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8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3万元。三是突出培育引领,优化消费环境。聚焦“衣、食、住、行、游、乐、购”七大领域,实施放心消费惠民行动,积极培树放心消费单位、集聚区品牌,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合规经营。2025年,全市评定公布33家放心消费优秀单位,5家放心消费优秀集聚区;新增省级放心消费“二十佳”单位1家,放心消费优秀单位5家。探索“商圈+景区+街区”退货模式,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220家,累计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930家。组织参与“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池州傩仙镇民俗文化街等7家经营主体入选“2025年皖美消费新场景”。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凝聚共治合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绿色家装、民宿服务等领域消费体察活动,督促经营者加强主体责任,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自觉践行诚信守法经营。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指导谈话,就产品质量不合格、预付卡消费等公示3起典型案例。组建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聘任市级消费维权志愿者20名,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五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消费安全。聚焦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守护消费”铁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药品经营环节“清源”、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领域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全面净化消费市场环境。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2343件,涉案货值2942.53万元,罚没款511.2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25件。
下面,我就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为保障节日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我局自2025年12月底至2026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优化节日消费环境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6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62户次,受理投诉举报1121件,发现违法线索405条,立案307件,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07.75万元,罚没款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制定并印发全市专项行动总体通知及集中攻坚行动具体方案,明确“两节”期间打假的总体目标、十大重点领域、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集中执法攻坚行动,抽调市、县(区)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直插基层一线,实现执法力量整合与效能提升。
二是深化协同联动。突出重点产品,以酒水饮料、节令礼品、化妆品、电子产品、服饰箱包、取暖用品、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老人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旅游纪念品等商品为主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畅通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侵权假冒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专项行动期间移送涉刑案件3起。深化政企合作,与多家知名品牌企业建立打假协作机制,行动期间共立案查处侵权案件22起。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凝聚各方力量共识,继续做好消费教育引导、执法监管和消费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答记者问
问题1: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在“服务型执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答:我局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作为根本遵循,以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行全链条服务型执法模式,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一是革新执法理念,锤炼执法技能。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为民服务深度融合,通过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督促执法人员将“依法办事、公正廉洁”贯穿执法全过程。就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针对性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化组织行风建设问题排查、案卷评查、执法技能比武、“市监学法大讲堂”等活动,以学促练、以查促改,不断夯实队伍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二是整合监管事项,减轻企业负担。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监查一次”改革,分类梳理市场监管领域适用联合检查事项,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流程,实现“一次上门、全项体检”,防范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改革实施以来,市本级涉企检查次数较去年同期减少181次、同比下降45.25%,重复检查率降至1‰以下,企业负担显著减轻。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关键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完善办案机构举报投诉处理规定等3个办法,细化落实7项规范涉企执法重点举措,全面梳理执法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结合“执法亮剑护企”专项行动、执法监督检查等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四是突出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规范“轻微免罚”适用标准,扩充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事项至82条,对964家经营主体实施免罚减罚,减免金额达1170万元。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帮助重塑信用形象,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五是落实普法责任,营造共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消费教育大讲堂等活动,深入景区、社区、乡村开展靶向普法,重点讲解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相关法规,覆盖群众超3000人次,有效提升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法律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执法稽查全流程,持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技能比武,以规范执法守护社会公平。
问题2: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已于近日修订发布,并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请问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有哪些特点及亮点?
答:2026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 121 号令),是对原暂行办法的全面修订,共新增 6 条、修改 22 条,从权益保护、管辖优化、效能提升、乱象规制四大维度重构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推动消费维权迈入 “精准高效、共治共享” 新阶段,核心亮点体现在四方面:
一、强化权益保护,优化纠纷化解。以“监管为民” 为核心细化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调解期限不超 60 个工作日,鉴定检测时间不计入其中;新增投诉回访问效要求,杜绝形式主义调解;明确投诉受理 7 个工作日、举报核查 15 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同时推动消费预警和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机制建设,从源头减少纠纷。
二、聚焦电商痛点,压实平台责任。将平台内经营者投诉管辖调整为平台公示地址,解决管辖争议;若经营者未公示地址或无法联系,由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处理,平台无法提供真实信息、未履行核验义务的,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倒逼平台主动参与纠纷化解。
三、优化举报程序,提升执法效能。明确举报人需提供真实身份和事实依据,建立重复举报不予或并案处理机制;删除广告领域举报移送程序,强化同案管辖;所有投诉举报统一通过全国12315 平台处置,依托大数据实现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为基层执法松绑减负。
四、规制恶意索赔,厘清维权边界。首次明确恶意索赔判定标准和处置措施,要求投诉人完成真实身份核验,从5 个维度界定 “非生活消费需要” 投诉情形并不予受理;对敲诈勒索、造假调包等违法索赔行为,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保护普通消费者合法维权渠道。
此次修订意义重大,为消费者打造高效便捷的维权体系,为守法经营者营造公平市场环境,让基层执法聚焦真实违法线索和消费纠纷,最终推动形成“消费者理性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监管部门精准监管” 的共治格局,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问题3:中消协将2026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提升消费品质”,请问我市“3·15”期间将围绕年主题开展哪些活动?
答:今年“3·15”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重点开展八项纪念活动。
一是开展“讲诚信 提品质 促消费”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15日在主城区远东国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服务。
二是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提示。征集2025年成功调处的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在相关媒体发布。结合消费者投诉咨询和舆情分析,适时发布预付式消费、保健食品等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三是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倡议。组织全市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集聚区,集中向社会公开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自我承诺,引导经营者自觉恪守价格透明、质量可靠、服务贴心的经营准则,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助力全市消费环境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治理”全面跃迁。
四是举办“消费大讲堂”新春第一讲。以“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邀请消保领域知名专家围绕消费维权、放心消费等方面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组织市消保委委员单位、县区消保委及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参加。
五是开展“3·15”绿色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开展燃气、食药等行业领域消费体察活动。通过现场检查、问询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经营主体在产品质量、价格收费、公平交易、精准计量、售后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消费体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其整改。通过消费体察,督促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品质,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六是开展“服务企业发展、提升消费品质”访企助企对接交流活动。深化与无锡市消保委交流合作,搭建两地企业长期稳定的对接机制和交流平台。邀请无锡食品、餐饮等领域头部企业来池考察交流,推动两地企业在九华黄精、鳜鱼、硒米等名特产品领域加大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七是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治理行动。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网络交易及价格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霸王条款和价格欺诈、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行为等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整治规范。
八是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集中销毁活动。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开展“3·15”集中执法行动,现场集中销毁案件罚没物品,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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