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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5-12-3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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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发布地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林忠



“十四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加鲜明。2022-2024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优秀”等次,2024年获评“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

五年来,我们坚持精准施策、强力攻坚,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方面,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强化秋冬季污染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统筹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对涉气污染源用电监控发现问题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PM2.5平均浓度31.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改善8.82%。碧水保卫战方面,“十四五”期间,成功推动沿江河湖缓冲带、升金湖湿地修复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抢抓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级试点机遇,打造了一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滨江507码头整治示范点经验成效获国家级媒体推广。大力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动态清零”。加强对25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的日常管理和可视化监控,不断提升地表水智能化监管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保持100%。净土保卫战方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面完成贵池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溯源工作,完成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累计完成120处“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9.82%,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全省排名靠前。持续推进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建成一批“无废工厂”“无废加能站”等“无废细胞”。

五年来,我们坚持服务发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定步伐。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夯实池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结构调整绿色转型,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划定并严守3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完成全市6个省级以上园区区域评估。大力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累计引进项目协议投资额超550亿元。锂电池、绿色新型建材等产业链已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市产业结构由“原初重”向“高新绿”转变。十四五”以来,全市共审批环评文件1223个,精准保障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需求。创新实施“绿岛”模式,7个项目入选省级库,惠及企业200余家。排污权交易改革成功破冰,建成市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全面开展大气、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累计完成交易39笔,总金额604.87万元。

五年来,我们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生态保护修复得到全面强化。坚持系统治理,强化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在全省率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并于2022年获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十四五”以来,对42个乡镇政府驻地实施提标改造,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收集覆盖率,累计完成32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高到53%,高于“十四五”规划目标23个百分点。着力拓展“两山”转化路径,石台县成功创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围绕富硒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争取20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池州富硒产业集群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创新开展富硒VEP核算,建立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贷款机制。

五年来,我们坚持底线思维、严防严管,生态安全屏障全面筑牢。我们聚焦“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领域,提升问题治理和风险防范能力,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十四五”期间,共完成199个国家层面、500个省级层面问题整改。围绕十大领域,开展“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提升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共自查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376个,已完成整改4203个,整改率达96%。全市共检查企业7350家次,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91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多起运用走航监测、无人机、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新型手段办理的案件被省级部门列为典型案例并通报表扬。完善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成功举办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暨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无脚本”应急实战演练,提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十四五”期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征程将启。站在承前启后的历史节点,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要求,锚定美丽池州建设目标,科学谋篇布局“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坚持更高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面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等“美丽系列”建设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池州。


答记者问

问题1:我们了解到,池州市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并正在争创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请问五年来,贵局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做出了那些努力?

答:“十四五”期间,我们加快推进“两山”转化,围绕“打基础、建机制、推试点”落实具体举措,积极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是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及排污权交易工作。印发《池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做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及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累计下达我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800余万元。全面实施水、大气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建立市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2025年3月以来共开展排污权交易24笔,成交总400余万元。

二是持续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司法和社会多方参与、多元治理的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共筛查线索187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7起,索赔总额130余万元。其中全省首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9件,我市入选3件,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全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印发《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获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石台县聚焦富硒产业集群发展,拓展“两山”转化项目建设。联合人民银行池州市分行等金融机构推行“VEP+金融”试点模式。近期将形成《池州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绿色金融贷款机制方案(试行)》,争取金融资本对富硒产业绿色发展的精准支持,助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问题2:刚才,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请问,在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势下,如何实现推动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协同向好?

答:近年来,我局始终以“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为导向,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全力做好企业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保护生态环境协同共进。

一是强化非现场监管。我们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作用,实现重点污染源24小时全程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动态数据,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二是提升执法精准度。重点对非现场监管平台发送的报警信息和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督促相关排污单位立即整改并上传整改完成情况,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完成闭环管理,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助企绿色发展”主题活动,先后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业务帮扶,重点帮扶规模以上企业41家,接受企业各类咨询120余次,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难题14个。


问题3:我们关注到近年来移动源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正在日益凸显。请问,“十四五”期间池州市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实在措施?成效如何?

答:感谢您的提问。移动源污染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近年来,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对象构建了“治、控、查”相结合的闭环监管体系,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

一是强化柴油货车排放治理。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在重点路段和用车单位加强对柴油货车的尾气检测,严查超标排放及非法改装行为。

二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对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实施编码登记制度,做到“一机一码”。通过现场抽测,对排放不合格的机械督促落实维修整改,推动机械使用单位落实环保责任。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精准监管。依托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抓拍设备,实现对高排放车辆的实时识别与跟踪处理。对超标车辆进行锁定,按照I/M制度督促维修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与新能源机械应用,推广绿色运输方式,强化智慧监管和非现场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的长效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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