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27日(第五批)交办我市的6件信访件,截至9月1日,已办结3件。其中,经查属实的6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2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793 |
来电人反映贵池区梅街镇梅街村有三家企业生产时污染环境:1、金隆矿业加工石灰石,烧窑时产生大量颗粒灰尘和一氧化碳气体;2、广和新能源生产沥青,气味严重;3、鸿叶集团梅街镇毛竹基地用硫磺熏蒸竹子产生异味气体;望核查处理。 |
贵池区 |
大气 |
1.经查,池州市金隆钙业有限公司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检查当日,布袋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查阅2025年8月份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数据无异常,依据《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一氧化碳不属于排放管控因子。 2.经查,安徽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配套安装除尘、冷凝回收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 3.经查,反映的鸿叶集团梅街镇毛竹基地为池州市兴盛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停产一周,核查当日未生产,硫磺熏蒸车间已配套建有脱硫设施。 |
部分属实 |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家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
未办结 |
无 |
2 |
LD202500852 |
来电人反映贵池区洋浦小区13#二单元204室业主将生活垃圾直接抛扔至楼下,存在安全隐患,另导致104室雨棚上全是垃圾,望核查处理。 |
贵池区 |
其他 |
经查,13号楼204室为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妇,与楼下104室一对70多岁老夫妇存在邻里纠纷,多次将果皮塑料袋等垃圾从窗户外丢弃在一楼窗户的挡雨棚上,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城管局等也多次上门做工作,宣传调解,同时安排物业公司对楼上扔下的垃圾进行清理。本次街道社区、城管、住建和派出所共同上门做工作,物业公司现场及时清理垃圾,同时加强巡查,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
属实 |
及时清扫撒落的杂物垃圾。 |
楼上扔下的杂物和垃圾已及时清理。 |
已办结 |
无 |
3 |
LD202500848 |
来电人反映贵池区商之都鼎街大排档(城市华庭小区楼下)每天18:00-次日04:00左右营业,各种叫喊吵闹声严重扰民,望核查处理。 |
贵池区 |
大气 |
经查,商之都鼎街商业街由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建设并进行管理,以餐饮经营为主,现有餐饮经营户12家,为夜排档性质,日常经营一直持续到凌晨。 |
属实 |
1.督促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对鼎街餐饮单位规范化管理,引导客户文明就餐。 2.常态化开展巡查,维护好鼎街内部秩序。 |
1.街道联合区城市管理局上门逐户走访,要求餐饮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告知商户夜间经营时要引导顾客文明用餐,小声交流,不大声喧哗。 2.区城市管理局清风大队每晚安排人员对鼎街及红街巡查管理至夜间10时。 3.督促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切实加强鼎街内部管理,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制作“请勿大声喧哗”温馨提示牌,安排人员每晚10时后在鼎街巡查劝导,发现大声喧哗、吵闹现象及时制止。 |
已办结 |
无 |
4 |
LD202500849 |
来电人反映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梧桐路9号瑞池防护品有限公司主营酒店洗涤业务,但二楼私自给服装厂清洗服装,并且清洗后污水未经处理直接从管网排放;其次该公司作业区域电线杂乱,存在安全隐患,望核查处理。 |
经开区 |
水 |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安徽瑞池防护品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梧桐路金安工业园2号厂房。该厂房现入驻有3家洗涤公司,其中厂房一楼西侧为池州市瑞风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厂房一楼东侧为池州市大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厂房二楼为池州市吉祥鸟洗涤有限公司。投诉人反映的池州市吉祥鸟洗涤有限公司主要为服装加工厂成品服装进行清洗。车间主要有水洗机、干衣机、烘干机等设备20余台,清洗过程中使用到洗涤剂、软化剂、氢氧化钠、硅油、草酸等。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企业属于环评豁免类,但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未处理,经污水管道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现场对其洗涤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PH超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属实 |
1.环保手续完善。 2.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2.对洗涤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放。 |
未办结 |
无 |
5 |
WX202500788 |
贵池区高新区前江工业园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1、地下水西南监测井重金属经常超标,自行监测造假。2、原料库东、链箟机南两处土壤污染严重,砷、铅等严重超标,自行监测造假。 |
贵池区 |
水,土壤 |
经查,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球团矿生产。 1.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共设置4处地下水监测井,每年开展1次自行监测,2025年度尚未开展自行监测。查阅该公司2024年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地下水西南监测井”点位为报告中“成品球团西侧地下水井”,监测报告显示该点位地下水相关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 2.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共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位,每年开展1次自行监测,2025年度尚未开展自行监测,反映的“链箟机南”点位未包含在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中。查阅该公司2024年土壤监测报告,“原料库东”点位为报告中“原料库10#”,监测报告显示该点位砷、铅等重金属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Ⅱ类筛选值。 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西南监测井地下水和原料库东、链箟机南2处土壤取样监测。
|
部分属实,待监测报告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
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对信访反映的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未办结 |
无 |
6 |
WX202500789 |
东至县大渡口镇安东国瑞产业园内汇辽集团,加工钢结构及水泥制品,粉尘污染严重超标,影响到附近工厂人员工作。 |
东至县 |
大气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25年8月25日对12345转办的反映相同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反映的“汇辽集团”为安徽汇辽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25年8月上旬签定8万平方 GRC(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订单,因赶进度,该公司与东至大渡口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大渡口镇安东国瑞产业园内厂房,于2025年8月20日开始生产GRC。现场检查时电焊、水泥砂浆搅拌、砂浆喷射进入模具工序正在作业,现场存在烟气、扬尘排放。 |
部分 属实 |
两断三清。 |
2025年8月25日,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检查人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非法排污行为,对该加工点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取缔关闭。 2025年8月27日,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已断电,生产设施和主要原材料已清理,现场未生产。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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