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9月9日(第十七批)交办我市的3件信访件,截至9月15日,已办结3件。其中,经查属实的2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是否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1443 |
来电人反映贵池区殷汇镇居民汪毅从2017年开始向贵池区梅龙街道新湖村大冲组竹园山洼地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若有人反映就搞些泥土在垃圾上掩盖,倾倒时间都是晚上,来电人不清楚车牌号,望核查处理。 |
贵池区 |
固废 |
经查,该地块为江南集中区已征地块,2017年—2022年此地块为江南集中区进行日常管理。2022年至今由梅龙街道进行管理,梅龙街道管理期间未发现该处存在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2025年9月11日,梅龙街道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对新湖村大冲组竹园山洼地附近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建筑垃圾。 |
不属实 |
无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
已办结 |
无 |
2 |
LD202501445 |
来电人反映贵池区殷汇镇灌口村汇金矿业离灌口小学直线距离小于300米,爆破时噪声影响学校上课,震坏村民房屋,对生态环境有污染(附近是秋浦河),晚上爆破震动声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来电咨询该矿爆破是否合法,望核查处理。 |
贵池区 |
噪声,水 |
经查, 1.汇金矿业于2023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绘,结果显示汇金矿业爆破区离灌口小学直线距离为406.06米,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中安全距离的要求。 2.该公司爆破作业时间经灌口村委会、学校、汇金矿业三方协商决定,在所有学生放学离校后开始,非上课时间,夜间无爆破作业行为。 3.该公司爆破作业为正常生产行为,由具有一级爆破资质的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采取逐孔延时爆破方式,每次爆破时,均安排爆破振动检测,由村干部现场监督,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检测值区间为0.02~0.15cm/s,低于1.5cm/s,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相关要求。 4.该公司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且正常运行,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
部分属实 |
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要求;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行正常。 |
1.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爆破作业的时间、震动符合相关要求。 2.督促企业定期对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维护。 |
已办结 |
无 |
3 |
WX202501363 |
贵池区中梁印江南小区存在多处违规露天堆放建筑垃圾问题,该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多次出现反弹,固废法明确指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应有三防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该小区物业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作为建筑垃圾堆放点,相关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群众诉求漠视不闻。 |
贵池区 |
其他 |
8月23日,群众已反映类似问题,清风街道会同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并督促物业公司对临时堆放的装修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印江南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垃圾临时堆放点。 此次群众反映后,清风街道再次会同区直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违规露天堆放建筑垃圾和违规占用停车位情况。据了解,印江南小区前期已设置了固定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但因小区居民反复投诉而拆除,现物业公司与居民达成协议,装修垃圾就近临时堆放,自行联系清运公司,24小时内完成清运工作。 |
部分属实 |
小区装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做好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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