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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访谈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0:00-11:00

访谈嘉宾: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访谈地点:池州政府网《在线访谈》直播间

主办单位:市政府网站/池州新闻综合广播

访谈简介: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坚持不断健全组织体系,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强化河湖系统治理,全力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2023年,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推动河湖管护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建设安全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

文字直播
  • 【主持人】与法治同行,与时代并进。共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同启池州美好生活建设新征程。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要发言”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阳生,就“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陈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陈阳生】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参加本期《在线访谈》。首先,我代表市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工作的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向为我们提供这次交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电台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欢迎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网友和听众朋友作简要介绍: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市河湖基本情况及近些年成就。
    我市河湖水系众多,江河湖水面34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长江流经池州145公里、岸线长189公里。中小河流达238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7条,常年集水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19个,河湖管理保护任务艰巨。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以强化系统治理、注重管护实效、深入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水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2022年,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连续5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表彰激励。】
    下面,先介绍一下我们工作开展情况,从三个方面来介绍。
    (一)注重目标引领,做到统筹部署。
    坚持高位推动。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分级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2057名,覆盖全市238条河流、35个湖泊、430座水库、3437座当家塘,形成河湖长牵头抓总、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
    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出台河湖长会议、督查暗访、工作述职、提示提醒、考核考评等共10多项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量化定责、提醒履责、约谈知责、严肃问责,督促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严格履职尽责。市级总河长以上率下,常态化巡查责任河段。各级河湖长严格落实部颁履职规范、市级工作制度,巡河巡湖,巡查“责任地”,全市2057名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达21万余人次,排查解决河湖环境问题4600余个。
    强化目标管理。动态监测39个市级河湖长制考核断面,溯源监控河湖水质状况,及时预警、及时提醒。
    (二)注重问题导向,做好河湖整治
    动态清零河湖“四乱”。先后开展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河湖“清四乱”、违建别墅清查、非法码头治理、小水电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全覆盖排查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动态清零各类“四乱”问题560余处,拆除历史遗留建筑约7372平方米、拆除围网约20000余米。
    集中整治入河排污口。完善58个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完成2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排查出长江入河排口5632个,监测排口2687个,溯源排口5498个。
    落实长江禁捕退捕。126名河湖长分级分段落实禁捕退捕包保责任。摸清建档立卡渔船758艘、渔民2575人,查处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43件,查处涉渔船只23艘、各类非法捕捞工具829套,查获收缴渔获物946公斤,基本实现“六无四清”工作目标。
    强化河湖空间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项目32个,腾退长江岸线1.54公里。完成全市58条河流、19个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推动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编制2条河流、3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动河湖空间管控实效化。
    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巩固河道采砂“池州模式”,出台全省首部市级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组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建立执法基地2个,常态化开展清江清河、“蓝盾”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涉砂案件856起,清除沿江沿河砂场275处。
    (三)注重管护合力,形成社会共治
    构建联合执法体系。设立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17个,定期召开会议,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市县两级公安、交通、水利、农业和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手,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健全“河长制+”机制。深化“河长制+检察”机制,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建立“河长制+警长”机制,强化河湖执法打击能力;推动河湖管护从“长”到“员”,建立村级护河员制度,构建“河长+护河员”的三级网格化框架,划分河湖管护网格2128个,建立健全村级护河员队伍。
    畅通社会参与通道。组建市水利局河湖长制志愿服务队、打造“河小青”、“清溪姐姐”等志愿服务品牌助力河湖长制,聘任56名“民间河(湖)长”参与监管,先后组织
    10230人次开展200余次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形式参与河湖长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
    突出河湖示范引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的样板,带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提档升级,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先后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2处。
    最后,谈一下我们今后的工作展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一是全面推动河湖长规范履职。推动落实部颁《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细化实化河湖长履职内容、标准和监管方式,完善河湖长制考核机制,织密“点对点、长对长”的河湖长制责任网。强化各级河湖长规范化巡河巡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问题解决,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合力打造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河湖长制3.0版。
    二是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用好用活“河长制+检察”“河长制+警长”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河湖管护难题;落实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有效解决河湖区域分割、部门利益冲突、统一联合执法等实际问题,构建起渠道广泛、精准溯源、闭环管理、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
    三是强化河湖问题系统治理。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等机制,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专家“把脉问诊”、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预警和针对性措施,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全面提升问题整治实效和水平。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构筑人水和谐环境。强化河湖保护及先进典型宣传,鼓励社会参与和媒体监督,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发挥“河小青”“清溪姐姐”志愿者、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等作用,营造河湖共治共享、共管共护的浓厚氛围。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陈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 提问 1、【橙***】 (10:02:58)

    现在经常能在河道、湖泊边上看到那个河长、湖长公示牌,请问这个公示牌是干什么用的?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15:32)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河湖长公示牌上标明了所在河湖的基本概况、责任河湖长、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树立河湖长公示牌,是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级河湖长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引导群众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提升群众河湖保护意识,同时,也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的一种方式,营造河湖长制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 提问 2、【哎***】 (10:03:56)

    经常看到河长、湖长字样,我想问问市里、县里这些河长湖长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32:02)

    市、县级河长湖长的主要任务有6项。具体是(1)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河湖,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2)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4)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5)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6)完成上级河长湖长及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 提问 3、【瓜***】 (10:08:13)

    目前针对非法采砂有什么处罚?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3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长江流域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长江保护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 

  • 提问 4、【8***】 (10:08:42)

    听说现在水保方案批复之后有个有效期,有效期大概多少久?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2:56)

    今年3月1日起,将施行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生产建设单位。

  • 提问 5、【匆***】 (10:11:31)

    河湖长制监督电话是多少?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2:21)

    水利部监督热线:12314;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市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0566-2819793。

  • 提问 6、【一***】 (10:13:25)

    实行河长制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0:08)

    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可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并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 提问 7、【多***】 (10:22:40)

    我们家门口有条河,我自家建房到河里取砂需要办理采砂许可证么?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5:40)

    根据《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村民可以采挖用作普通建筑材料以及生活自用的少量砂石,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后,可以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采挖的砂石仅限自用,不得销售。

  • 提问 8、【池***】 (10:23:08)

    我在自家门口打个井,要不要交水资源费?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5:05)

    根据《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所以如果你打井只是用于家庭生活用水,不涉及盈利,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

  • 提问 9、【南***】 (10:23:40)

    河湖长的在工作中应该怎么履职?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8:43)

    河湖长的履职方式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整治突出问题、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联防联治和组织总结考核等。

  •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陈局长的耐心解答。
    【陈阳生】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池州市水利局网站、池州水利发布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市传媒中心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

  •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陈局长的耐心解答。
    【陈阳生】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池州市水利局网站、池州水利发布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市传媒中心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

  • 提问 9、【南***】 (10:23:40)

    河湖长的在工作中应该怎么履职?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8:43)

    河湖长的履职方式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整治突出问题、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联防联治和组织总结考核等。

  • 提问 8、【池***】 (10:23:08)

    我在自家门口打个井,要不要交水资源费?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5:05)

    根据《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所以如果你打井只是用于家庭生活用水,不涉及盈利,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

  • 提问 7、【多***】 (10:22:40)

    我们家门口有条河,我自家建房到河里取砂需要办理采砂许可证么?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5:40)

    根据《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村民可以采挖用作普通建筑材料以及生活自用的少量砂石,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后,可以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采挖的砂石仅限自用,不得销售。

  • 提问 6、【一***】 (10:13:25)

    实行河长制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50:08)

    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可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并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 提问 5、【匆***】 (10:11:31)

    河湖长制监督电话是多少?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2:21)

    水利部监督热线:12314;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市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0566-2819793。

  • 提问 4、【8***】 (10:08:42)

    听说现在水保方案批复之后有个有效期,有效期大概多少久?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42:56)

    今年3月1日起,将施行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生产建设单位。

  • 提问 3、【瓜***】 (10:08:13)

    目前针对非法采砂有什么处罚?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3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长江流域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长江保护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 

  • 提问 2、【哎***】 (10:03:56)

    经常看到河长、湖长字样,我想问问市里、县里这些河长湖长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32:02)

    市、县级河长湖长的主要任务有6项。具体是(1)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河湖,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2)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3)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4)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5)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6)完成上级河长湖长及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 提问 1、【橙***】 (10:02:58)

    现在经常能在河道、湖泊边上看到那个河长、湖长公示牌,请问这个公示牌是干什么用的?

  •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阳生】 (10:15:32)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河湖长公示牌上标明了所在河湖的基本概况、责任河湖长、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树立河湖长公示牌,是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级河湖长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引导群众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提升群众河湖保护意识,同时,也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的一种方式,营造河湖长制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 【主持人】与法治同行,与时代并进。共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同启池州美好生活建设新征程。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要发言”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阳生,就“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陈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陈阳生】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参加本期《在线访谈》。首先,我代表市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工作的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向为我们提供这次交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电台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欢迎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网友和听众朋友作简要介绍: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市河湖基本情况及近些年成就。
    我市河湖水系众多,江河湖水面34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长江流经池州145公里、岸线长189公里。中小河流达238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7条,常年集水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19个,河湖管理保护任务艰巨。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以强化系统治理、注重管护实效、深入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护水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2022年,池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连续5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表彰激励。】
    下面,先介绍一下我们工作开展情况,从三个方面来介绍。
    (一)注重目标引领,做到统筹部署。
    坚持高位推动。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分级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2057名,覆盖全市238条河流、35个湖泊、430座水库、3437座当家塘,形成河湖长牵头抓总、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体系。
    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出台河湖长会议、督查暗访、工作述职、提示提醒、考核考评等共10多项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量化定责、提醒履责、约谈知责、严肃问责,督促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严格履职尽责。市级总河长以上率下,常态化巡查责任河段。各级河湖长严格落实部颁履职规范、市级工作制度,巡河巡湖,巡查“责任地”,全市2057名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达21万余人次,排查解决河湖环境问题4600余个。
    强化目标管理。动态监测39个市级河湖长制考核断面,溯源监控河湖水质状况,及时预警、及时提醒。
    (二)注重问题导向,做好河湖整治
    动态清零河湖“四乱”。先后开展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河湖“清四乱”、违建别墅清查、非法码头治理、小水电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全覆盖排查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动态清零各类“四乱”问题560余处,拆除历史遗留建筑约7372平方米、拆除围网约20000余米。
    集中整治入河排污口。完善58个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完成2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排查出长江入河排口5632个,监测排口2687个,溯源排口5498个。
    落实长江禁捕退捕。126名河湖长分级分段落实禁捕退捕包保责任。摸清建档立卡渔船758艘、渔民2575人,查处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43件,查处涉渔船只23艘、各类非法捕捞工具829套,查获收缴渔获物946公斤,基本实现“六无四清”工作目标。
    强化河湖空间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项目32个,腾退长江岸线1.54公里。完成全市58条河流、19个湖泊管理范围划界,推动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编制2条河流、3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推动河湖空间管控实效化。
    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巩固河道采砂“池州模式”,出台全省首部市级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组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建立执法基地2个,常态化开展清江清河、“蓝盾”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涉砂案件856起,清除沿江沿河砂场275处。
    (三)注重管护合力,形成社会共治
    构建联合执法体系。设立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17个,定期召开会议,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市县两级公安、交通、水利、农业和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手,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健全“河长制+”机制。深化“河长制+检察”机制,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建立“河长制+警长”机制,强化河湖执法打击能力;推动河湖管护从“长”到“员”,建立村级护河员制度,构建“河长+护河员”的三级网格化框架,划分河湖管护网格2128个,建立健全村级护河员队伍。
    畅通社会参与通道。组建市水利局河湖长制志愿服务队、打造“河小青”、“清溪姐姐”等志愿服务品牌助力河湖长制,聘任56名“民间河(湖)长”参与监管,先后组织
    10230人次开展200余次河湖管护志愿服务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形式参与河湖长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
    突出河湖示范引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的样板,带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提档升级,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先后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2处。
    最后,谈一下我们今后的工作展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一是全面推动河湖长规范履职。推动落实部颁《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细化实化河湖长履职内容、标准和监管方式,完善河湖长制考核机制,织密“点对点、长对长”的河湖长制责任网。强化各级河湖长规范化巡河巡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问题解决,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合力打造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河湖长制3.0版。
    二是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用好用活“河长制+检察”“河长制+警长”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河湖管护难题;落实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有效解决河湖区域分割、部门利益冲突、统一联合执法等实际问题,构建起渠道广泛、精准溯源、闭环管理、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效管控。
    三是强化河湖问题系统治理。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等机制,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专家“把脉问诊”、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预警和针对性措施,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全面提升问题整治实效和水平。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构筑人水和谐环境。强化河湖保护及先进典型宣传,鼓励社会参与和媒体监督,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发挥“河小青”“清溪姐姐”志愿者、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等作用,营造河湖共治共享、共管共护的浓厚氛围。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陈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部门职责

池州市水利局作为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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