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0:00-11:00
访谈嘉宾: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访谈地点:池州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
主办单位:市政府网站/池州新闻综合广播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落实市级总河长2号令、3号令,推深做实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池州大地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本期访谈,我们就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力打造美丽河湖”为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和探讨。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鲁局长的耐心解答。
【鲁绪文】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池州市水利局网站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广播电视台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
提问 12、【时***】 (10:23:13)
我是贵池梅街的,为什么家里的自来水会有淡淡的消毒药水味?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9:01)
消毒药水味其实是淡淡的氯气味。为确保饮水安全卫生,水厂多以氯气和二氧化氯进行消毒。水中的余氯,人的嗅觉是可以感觉出来的。但这实际上表明水质是安全卫生的,余氯对人体健康无负面影响,可以放心饮用,而且水煮沸后基本可以消除余氯。
提问 11、【让***】 (10:19:34)
我家九华河边上,前段时间,我看到河滩上堆了不少垃圾,请问这个垃圾清理归哪个部门管,要向谁反映?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8:55)
这位朋友你好。首先,你提的这个是关于河湖环境保护的。从2017年开始,全国范围开始推行河湖长制,就是对每条河流、湖泊都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湖长,河湖长对负责的河流、湖泊管理保护工作负总责。如果你发现九华河或者身边其他河流、湖泊有乱堆乱倒的问题,可以注意沿河找一下九华河的河长公示牌,上面有各级河长电话和监督电话,然后进行反映。负责这条河流的河长会将你反映的问题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要求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的话,会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群众的每一次电话反映都有落实。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提问 10、【梦***】 (10:15:21)
老百姓个人取用水,请问要不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也请顺便说说,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哪些情况不用办理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6:51)
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除以下五种情形不用取水许可,其余取水都要办理取水许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提问 9、【久***】 (10:09:29)
我经常看到河边有人在采砂石,是不是允许的,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举报,领导能否告诉一下?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6:18)
河道采砂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各级水利部门。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当地水利部门反映等形式,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非法采砂的具体时间、位置及使用作业工具的名称、编号等线索(有相关证据的可一并提交)。同时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反映非法采砂情况。
举报电话:
池州市水利局 0566-2819097
贵池区水利局 0566-2042059
东至县水利局 0566-7011524
石台县水利局 0566-6027030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0566-5021635
九华山农村工作处 0566-2821219
提问 8、【烟***】 (10:08:57)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是什么?会不会判刑?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对这个“情节严重”进行了明确,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提问 7、【曾***】 (10:06:17)
目前,听说有几千个河湖长了,请领导说一下,河湖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7:48)
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方面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河长还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提问 6、【不***】 (10:05:20)
目前池州市对“三无”采砂船舶管理政策是什么?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7:30)
8月28日,为彻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和涉砂违法行为,巩固我市“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整治成果,实现河道采砂源头治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舶的通告》。《通告》上是这样要求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各类“三无”非法采砂船舶进入我市水域,对擅自进入的,在行政处罚结束后,船舶所有人在30日内自行完成拆解,由案发水域属地县区政府组织验收,逾期未自行拆解的,由案发水域属地县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解,拆解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
提问 5、【你***】 (10:03:52)
现在全国都在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想问一下目前我市河湖“清四乱”的工作情况。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4:47)
2018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18年10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列入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2020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将“清四乱”作为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所以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突出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2020年开始,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提问 4、【我***】 (10:03:51)
我们这边是贫困村,也在搞河长制,河长制工作与扶贫工作也有关系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3:03)
当然有关系,有河湖的地方就有我们河湖长制工作。而且我市为有效解决基层河湖监管力量缺失问题,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我市创新“河湖长制+生态扶贫”机制,以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河道保洁员为抓手,聘请河道保洁人员188人,既有效解决基层贫困人员就业难问题,又有效解决基层河湖监管力量缺失问题,建立河湖管护的长效运行机制。同时,通过整合实施PPP项目,解决9个贫困村综合环境整治任务,切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提问 3、【坚***】 (10:03:36)
我们池州市范围内主要有哪几条大河?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0:55)
下面我介绍一下我市的河湖基本情况。我市全境属于长江流域,长江干流自西南向东北流经本市145公里,长江岸线长162公里。境内分属长江水系、鄱阳湖水系和青弋江水系,从上至下有龙泉河、尧渡河、清溪河、黄湓河、秋浦河、九华河、大通河等7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集水面积7389平方公里。秋浦河为境内流域中最长的一条河,流域面积3019平方公里,河长149公里。除龙泉河流入鄱阳湖外,其余河流均入江。
提问 2、【瞬***】 (10:02:53)
现在都在搞长江禁捕退捕,水利局跟禁捕退捕工作也有关系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23:31)
我们水利局制定了《全面建立长江(池州段)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河湖长包保责任制》,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切实履行河湖长河湖管护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禁捕退捕关键措施,确保实现“六无四清七到位”目标要求。目前主要是督促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结合日常巡河巡湖,加密巡查督查频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长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巡查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做到问题清、原因清、整改清、责任清。
提问 1、【心***】 (10:02:08)
经常在网上看到河长制,想问下河长制工作跟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具体的关系?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18:45)
河湖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河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实行河湖长制后,老百姓发现河湖有什么环境问题,可以直接找责任河湖长反映,相关问题会有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来处理。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3、微信:在微信订阅号一栏搜索“池州981”关注我们,即可留言。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水利局副局长鲁绪文,就“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力打造美丽河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鲁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鲁绪文】主持人、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参加本期《在线访谈》,与网友和听众朋友们一起进行沟通交流。首先,我代表市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工作的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向为我们提供这次交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力打造美丽河湖”,欢迎各位网友听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多开展广泛交流。下面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网友听众作简要交流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坚定不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省、市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一)严格落实总河长令,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一是组织实施总河长2号令。全面落实市级总河长会议部署,及时分解《关于推深做实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令》目标任务,细化28项重点工作,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各项任务目前均达时序进度。二是全面落实总河长3号令。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建立河湖长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的分级、分段包保责任制,落实126名河湖长主体责任。组织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涉渔违法违规问题督查暗访,共发现交办问题12个。三是推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制度,要求各级河湖长规范使用“河长通”APP定期巡河巡湖,主动开展涉河湖环境整治等河长制工作,全市2478名河湖长1-10月份共巡河巡湖31740人次。
(二)创新排查督查手段,推动河湖“四乱”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截至目前,水利部第一轮暗访交办2个问题,省河长办暗访交办13个问题,第五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个涉河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组织专家督导排查。创新建立70人的市级水利监管督导专家库,抽派6个督查组,对长江、秋浦河、升金湖等15个重点河湖的管理保护情况,及39个乡镇、116个行政村的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交办整改各类问题106个。三是实施部门联动暗访排查。每2个月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联动暗访排查,对发现的河湖环境问题,采取“一单三制”(问题清单、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跟踪督促整改。今年已开展3轮暗访排查,交办县区河湖问题16个。四是创新“天地一体化”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创新利用遥感监测信息化技术,创新“技防+人防”手段,对重点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排查,实现河湖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共排查交办问题378处,已完成整改363处。
(三)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动河湖长治长效。一是深化“河长制+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检察”机制作用,以“定点派驻+现场检察”的方式,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官针对2起违法乱建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各级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办理涉河湖环境案件6件,发出水环境治理诉前检查建议1件。二是推行“河长制+警长”机制。出台“河长制+警长”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依托基层公安队伍力量,以乡镇为单位,全流域设立河湖警长,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助推河湖长制见实见效。三是建立提醒约谈问责制。出台《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对于河湖长制工作中,应当进行提醒、约谈、问责的情形以及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督促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履职。今年以来,发出各类交办、督办单、提醒函14份。四是推动实现河湖共治。推广“河小青”、“清溪姐姐”等群团志愿服务品牌,引导广大志愿者参与助力河湖长制。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1100人次,开展4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聘任56位“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河道管护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
(四)聚焦重点基础工作,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一是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8条河流,19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上图省级复核。持续推进规模以下5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目前已全部完成所有河流划界成果公告公示,成果已上传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待省厅复核。二是编制河湖岸线规划。积极编制长江、秋浦河、黄湓河、大通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平天湖、升金湖湖泊保护规划暨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规划利用和保护重要河湖岸线资源。目前,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通过市政府会议审查,即将印发实施;秋浦河、黄湓河、平天湖、升金湖等岸线规划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大通河岸线规划已报省水利厅待审。三是开展岸线清理整治。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其中清理拆除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整改已明确拆除取缔项目6处,完成清理整治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整改规范项目17处、位于生态敏感区整改规范项目4处、其他整改规范项目6处,完成编制和备案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整改规范项目防汛预案9个。四是巩固重拳治砂石成效。制发《池州市建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部署实施20个专项工作,建立规划科学、管理有效、开采有序、标本兼治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机制;今年以来,全市长江、内河共出艇828次,执法车次1551余次,人次13679余次,查处涉砂案件199起,罚款2104.4万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存量“三无”采砂船舶整治,实现境内“三无”采砂船清零;编制完成秋浦河、黄湓河、九华河、青通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及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内河采砂规划。五是开展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在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责任河湖长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申报创建四条省级示范河湖。按照省河长办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编制批复建设方案,认真精心组织实施,将推动示范河湖建设作为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来抓。10月底已全部完成市级初审,目前已做好省级现场复核准备。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四乱”整治、河湖长治长效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我们真诚的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多听大家对我们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多与我们进行坦诚的交流,便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创新改进工作。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鲁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工作、节约用水工作。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三)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五)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要发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3、微信:在微信订阅号一栏搜索“池州981”关注我们,即可留言。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水利局副局长鲁绪文,就“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力打造美丽河湖”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鲁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鲁绪文】主持人、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参加本期《在线访谈》,与网友和听众朋友们一起进行沟通交流。首先,我代表市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工作的广大网友和听众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向为我们提供这次交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全力打造美丽河湖”,欢迎各位网友听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多开展广泛交流。下面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网友听众作简要交流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坚定不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省、市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一)严格落实总河长令,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一是组织实施总河长2号令。全面落实市级总河长会议部署,及时分解《关于推深做实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令》目标任务,细化28项重点工作,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各项任务目前均达时序进度。二是全面落实总河长3号令。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建立河湖长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的分级、分段包保责任制,落实126名河湖长主体责任。组织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涉渔违法违规问题督查暗访,共发现交办问题12个。三是推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严格落实巡河巡湖制度,要求各级河湖长规范使用“河长通”APP定期巡河巡湖,主动开展涉河湖环境整治等河长制工作,全市2478名河湖长1-10月份共巡河巡湖31740人次。
(二)创新排查督查手段,推动河湖“四乱”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截至目前,水利部第一轮暗访交办2个问题,省河长办暗访交办13个问题,第五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个涉河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组织专家督导排查。创新建立70人的市级水利监管督导专家库,抽派6个督查组,对长江、秋浦河、升金湖等15个重点河湖的管理保护情况,及39个乡镇、116个行政村的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交办整改各类问题106个。三是实施部门联动暗访排查。每2个月组织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开展1次联动暗访排查,对发现的河湖环境问题,采取“一单三制”(问题清单、交办制、销号制、通报制),跟踪督促整改。今年已开展3轮暗访排查,交办县区河湖问题16个。四是创新“天地一体化”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创新利用遥感监测信息化技术,创新“技防+人防”手段,对重点河湖开展“四乱”问题排查,实现河湖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共排查交办问题378处,已完成整改363处。
(三)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动河湖长治长效。一是深化“河长制+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检察”机制作用,以“定点派驻+现场检察”的方式,促进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官针对2起违法乱建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各级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办理涉河湖环境案件6件,发出水环境治理诉前检查建议1件。二是推行“河长制+警长”机制。出台“河长制+警长”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依托基层公安队伍力量,以乡镇为单位,全流域设立河湖警长,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助推河湖长制见实见效。三是建立提醒约谈问责制。出台《池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对于河湖长制工作中,应当进行提醒、约谈、问责的情形以及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督促各级河湖长、各相关部门履职。今年以来,发出各类交办、督办单、提醒函14份。四是推动实现河湖共治。推广“河小青”、“清溪姐姐”等群团志愿服务品牌,引导广大志愿者参与助力河湖长制。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1100人次,开展4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聘任56位“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河道管护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
(四)聚焦重点基础工作,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一是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8条河流,19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上图省级复核。持续推进规模以下5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目前已全部完成所有河流划界成果公告公示,成果已上传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待省厅复核。二是编制河湖岸线规划。积极编制长江、秋浦河、黄湓河、大通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平天湖、升金湖湖泊保护规划暨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规划利用和保护重要河湖岸线资源。目前,长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通过市政府会议审查,即将印发实施;秋浦河、黄湓河、平天湖、升金湖等岸线规划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大通河岸线规划已报省水利厅待审。三是开展岸线清理整治。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其中清理拆除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整改已明确拆除取缔项目6处,完成清理整治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整改规范项目17处、位于生态敏感区整改规范项目4处、其他整改规范项目6处,完成编制和备案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整改规范项目防汛预案9个。四是巩固重拳治砂石成效。制发《池州市建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部署实施20个专项工作,建立规划科学、管理有效、开采有序、标本兼治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机制;今年以来,全市长江、内河共出艇828次,执法车次1551余次,人次13679余次,查处涉砂案件199起,罚款2104.4万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存量“三无”采砂船舶整治,实现境内“三无”采砂船清零;编制完成秋浦河、黄湓河、九华河、青通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及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内河采砂规划。五是开展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在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责任河湖长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申报创建四条省级示范河湖。按照省河长办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编制批复建设方案,认真精心组织实施,将推动示范河湖建设作为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来抓。10月底已全部完成市级初审,目前已做好省级现场复核准备。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四乱”整治、河湖长治长效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我们真诚的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多听大家对我们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多与我们进行坦诚的交流,便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创新改进工作。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鲁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提问 1、【心***】 (10:02:08)
经常在网上看到河长制,想问下河长制工作跟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具体的关系?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18:45)
河湖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河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实行河湖长制后,老百姓发现河湖有什么环境问题,可以直接找责任河湖长反映,相关问题会有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来处理。
提问 2、【瞬***】 (10:02:53)
现在都在搞长江禁捕退捕,水利局跟禁捕退捕工作也有关系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23:31)
我们水利局制定了《全面建立长江(池州段)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河湖长包保责任制》,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切实履行河湖长河湖管护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禁捕退捕关键措施,确保实现“六无四清七到位”目标要求。目前主要是督促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结合日常巡河巡湖,加密巡查督查频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长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巡查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做到问题清、原因清、整改清、责任清。
提问 3、【坚***】 (10:03:36)
我们池州市范围内主要有哪几条大河?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0:55)
下面我介绍一下我市的河湖基本情况。我市全境属于长江流域,长江干流自西南向东北流经本市145公里,长江岸线长162公里。境内分属长江水系、鄱阳湖水系和青弋江水系,从上至下有龙泉河、尧渡河、清溪河、黄湓河、秋浦河、九华河、大通河等7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集水面积7389平方公里
。秋浦河为境内流域中最长的一条河,流域面积3019平方公里,河长149公里。除龙泉河流入鄱阳湖外,其余河流均入江。
提问 4、【我***】 (10:03:51)
我们这边是贫困村,也在搞河长制,河长制工作与扶贫工作也有关系吗?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3:03)
当然有关系,有河湖的地方就有我们河湖长制工作。而且我市为有效解决基层河湖监管力量缺失问题,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我市创新“河湖长制+生态扶贫”机制,以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河道保洁员为抓手,聘请河道保洁人员188人,既有效解决基层贫困人员就业难问题,又有效解决基层河湖监管力量缺失问题,建立河湖管护的长效运行机制。同时,通过整合实施PPP项目,解决9个贫困村综合环境整治任务,切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提问 5、【你***】 (10:03:52)
现在全国都在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想问一下目前我市河湖“清四乱”的工作情况。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4:47)
2018年7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18年10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列入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2020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将“清四乱”作为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所以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突出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2020年开始,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提问 6、【不***】 (10:05:20)
目前池州市对“三无”采砂船舶管理政策是什么?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7:30)
8月28日,为彻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和涉砂违法行为,巩固我市“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整治成果,实现河道采砂源头治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舶的通告》。《通告》上是这样要求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各类“三无”非法采砂船舶进入我市水域,对擅自进入的,在行政处罚结束后,船舶所有人在30日内自行完成拆解,由案发水域属地县区政府组织验收,逾期未自行拆解的,由案发水域属地县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解,拆解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
提问 7、【曾***】 (10:06:17)
目前,听说有几千个河湖长了,请领导说一下,河湖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7:48)
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方面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河长还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提问 8、【烟***】 (10:08:57)
非法采砂立案标准是什么?会不会判刑?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对这个“情节严重”进行了明确,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提问 9、【久***】 (10:09:29)
我经常看到河边有人在采砂石,是不是允许的,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举报,领导能否告诉一下?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6:18)
河道采砂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各级水利部门。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当地水利部门反映等形式,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非法采砂的具体时间、位置及使用作业工具的名称、编号等线索(有相关证据的可一并提交)。同时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反映非法采砂情况。
举报电话:
池州市水利局 0566-2819097
贵池区水利局 0566-2042059
东至县水利局 0566-7011524
石台县水利局 0566-6027030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0566-5021635
九华山农村工作处 0566-2821219
提问 10、【梦***】 (10:15:21)
老百姓个人取用水,请问要不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也请顺便说说,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哪些情况不用办理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6:51)
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除以下五种情形不用取水许可,其余取水都要办理取水许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提问 11、【让***】 (10:19:34)
我家九华河边上,前段时间,我看到河滩上堆了不少垃圾,请问这个垃圾清理归哪个部门管,要向谁反映?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58:55)
这位朋友你好。首先,你提的这个是关于河湖环境保护的。从2017年开始,全国范围开始推行河湖长制,就是对每条河流、湖泊都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湖长,河湖长对负责的河流、湖泊管理保护工作负总责。如果你发现九华河或者身边其他河流、湖泊有乱堆乱倒的问题,可以注意沿河找一下九华河的河长公示牌,上面有各级河长电话和监督电话,然后进行反映。负责这条河流的河长会将你反映的问题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要求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的话,会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群众的每一次电话反映都有落实。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提问 12、【时***】 (10:23:13)
我是贵池梅街的,为什么家里的自来水会有淡淡的消毒药水味?
【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绪文】 (10:39:01)
消毒药水味其实是淡淡的氯气味。为确保饮水安全卫生,水厂多以氯气和二氧化氯进行消毒。水中的余氯,人的嗅觉是可以感觉出来的。但这实际上表明水质是安全卫生的,余氯对人体健康无负面影响,可以放心饮用,而且水煮沸后基本可以消除余氯。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鲁局长的耐心解答。
【鲁绪文】由于时间有限,还有很多听众、网友未来得及提问,或者还有问题未答复,访谈结束后,我们将集中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在政府网站进行回复,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热心网友通过池州市水利局网站给我们留言,我们会认真办理。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和听众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池州广播电视台和池州政府网为我们这次交流提供平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