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0:00-11:00
访谈嘉宾: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访谈地点:池州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
主办单位:市政府网站/池州新闻综合广播
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与厚爱。2019年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以来,坚持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主线,全面完成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褒扬、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期间,我市退役军人、军休干部江建军同志成功入选“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任红伟同志被评为“安徽省最美退役军人”。在全省率先设立“拥军专项救助资金”和“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实现全市现役、退役军人救助帮扶制度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拥军支前工作在东部战区作经验交流,“送岗位进军营”“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等多项工作在中国双拥杂志、中国国防报上刊登,前不久全国双拥模范城公示我市榜上有名。
本期访谈,我们就以“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和探讨。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查局长的耐心解答。
【方昌海】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们,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访谈即将结束了。今天网友和听众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问题,再次感谢大家对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些问题在线上解答了,有些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没有一一详谈,下线后,我们会认真进行梳理,也希望大家及时关注我们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面会第一时间发布我们的工作推进情况。大家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我们的办公电话2213605,直接与我们联系。
节目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祝各位网友、听众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再见!
提问 9、【天***】 (10:23:01)
您好!请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后,通常多长时间能安排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1:00:07)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提问 8、【逆***】 (10:20:27)
方局长,您好!请问,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1:00:49)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问 7、【天***】 (10:16:24)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9年退役的士兵,复学就读大专,2022年大专毕业是否享受国家2022年退役军人免试专升本(专升本为第一学历本科还是成人本科教育)或专升本加分及其它政策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8:52)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加大成人高等学校招收退役士兵力度,一是实行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二是专升本免试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提问 6、【┌***】 (10:13:11)
您好!我是2015年9月入伍的,2020年9月退役,我现在想创业,请问我能享受到的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3:10)
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82号)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您还可以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具体的创业扶持政策。
提问 5、【т***】 (10:08:11)
方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转业士官岗位安置问题,是完全靠档案分排名吗?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0:49)
(1)按照阳光安置办法要求,选岗前将对安置岗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部队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退役士兵进行打分,打分表经其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档案,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并将排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选岗时按照排名依次进行选岗。
提问8: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现役,今年即将退出现役,在退伍费当中,我看到了一项地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想请问一下咱们市有吗?有的话标准是多少呢?
2011年11月1日起,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行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省安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池州市按照不低于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发的)标准1︰1.5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
提问 4、【沧***】 (10:05:26)
您好!请问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的退役军人要求是2011年以后退役的,是否合理?2011年以前退役的可否参加今年的扩招,有没有补助政策?谢谢 !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41:0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83号)已经发布,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请您访问安徽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政策,网页地址: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337971.html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其中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第三条对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条件明确为: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提问 3、【”***】 (10:04:17)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随军随调随迁家属,想问问随军随调家属对口安置有哪些相关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40:35)
你好!早在2014年,池州市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细化安置政策,确保工作落实。2015年5月,池州市出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按照“随军前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对等原则,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的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妥善做好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2019年,池州市对驻池部队报送的符合安置条件的2名随军家属全部安置到位。
提问 2、【小***】 (10:02:57)
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驻池解放军某部服役,想了解军人子女报普通高中,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27:08)
根据《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池交基[2015]140号)的通知,军人子女报普通高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时按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三)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报普通高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时按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和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四)一 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五)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六)受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上(含)表彰的军人子女;(七)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
提问 1、【我***】 (10:02:20)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现在湖南当兵,我家小孩明年要上一年级了,想了解军人子女入学,有没有相关优待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31:41)
根据《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池交基[2015]140号)的通知,驻池部队军人子女入小学、初级中学,可在部队驻地范围内,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入小学、初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部队驻地或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入学:(一)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四)受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上(含)表彰的军人的子女;(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需持军人所在部队师(驻地为池州市的可为团级单位)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于每年6月20日之前到县(区)人武部办理相关手续,县(区)人武部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后,7月10日之前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人武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来说两句”,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3、微信:在微信订阅号一栏搜索“池州981”关注我们,即可留言。
今天,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的嘉宾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昌海,就“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个主题,与广大听众、网友在线探讨交流,解疑释惑,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们请方局长向网友们问好!
【方昌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通过网络广播和大家一起交流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首先,我代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向一直以来关心退役军人工作、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的社会各界朋友、广大市民和网友听众,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为我们提供这次听取市民意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欢迎各位网友听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开展广泛交流。
组建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军队建设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褒扬、优待抚恤等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按照“边组建、边工作”的思路,机构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市委、县区委均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组建到位,人员、机构、职能实现“三定”,所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供站、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处、军休中心等直属机构均按期完整转隶到位。“两站两中心”全面实现“五有”“全覆盖”。市、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4个县(区)级服务中心, 56个乡镇街均单独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 681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同步设置的到位。
二是双拥氛围进一步浓厚。前不久在国家双拥办“全国双拥模范城”公示中,我市榜上有名。广泛开展“送岗位进军营”、“双拥摄影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凌霄烈士诗抄书法作品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挖掘推选了一批最美退役军人,并通过设置“光荣墙”对时代楷模张富清、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江建军、省市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为5名荣获二等功,89名荣获三等功现役军人“上门送喜报”,并发放立功授奖奖金10.15万元,分22批次累计欢送新兵639人次,在池州高铁站设立“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服务保障点”,为239名退役士兵提供保障服务,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崇军爱军”氛围。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招考工作,市直和青阳县共拿出4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考。
三是优抚帮扶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共采集退役军人信息38530条,悬挂光荣牌共计38404张。全市2019年共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7100余万元,发放优待金2889万元,发放医疗补助资金200余万元。对全市34名农村籍烈士遗属,5名孤老烈士后代,43名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复员军人,416名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户进行了帮扶解困。在全市开展对3130名三等功以上功臣模范走访慰问,今年“八一”期间,广泛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六送”活动,对250名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庭进行了普遍走访慰问。对退役军人进行全面走访,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走访慰问。累计为39名现役军人申请拥军专项救助资金19.92万元;为96名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申请退役军人帮扶资金34.69万元,为2093名退役军人申请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12.8万元。
四是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已有552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创新开展“适应性培训”,108名新近退役士兵接受培训,累计开展20余场“就业起航”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宣传发动下,参加的退役士兵达1000余人次,达成就业初步意向200余人。疫情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的形式,帮助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通过“短信平台”累计发送就业信息3万余条。成功举办首届全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选送的11个项目在安徽省大赛中斩获佳绩,其中一等奖1个,三等奖2项、优秀奖2项,优秀组织奖1项。创建17个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招募11名创业导师。
五是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巩固“深、重、促”专项行动成果,来访接待做到“六个一”、 “三到位一处理”,回应退役军人关切,实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建立常态化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党员干部广泛与退役军人“结对子”,重点走访功臣模范、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属、特困退役军人等,主动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和纾解转化等工作。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任务,全市完成录入、受理、审核3080人,办结率100%。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褒扬、优待优抚以及双拥模范城创建持续发力,力争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真诚的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多听大家对我们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多与我们进行坦诚的交流,便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创新改进工作。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方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来说两句”,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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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昌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通过网络广播和大家一起交流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首先,我代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向一直以来关心退役军人工作、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的社会各界朋友、广大市民和网友听众,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为我们提供这次听取市民意见机会的池州政府网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欢迎各位网友听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开展广泛交流。
组建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军队建设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褒扬、优待抚恤等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按照“边组建、边工作”的思路,机构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市委、县区委均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组建到位,人员、机构、职能实现“三定”,所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供站、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处、军休中心等直属机构均按期完整转隶到位。“两站两中心”全面实现“五有”“全覆盖”。市、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4个县(区)级服务中心, 56个乡镇街均单独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 681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同步设置的到位。
二是双拥氛围进一步浓厚。前不久在国家双拥办“全国双拥模范城”公示中,我市榜上有名。广泛开展“送岗位进军营”、“双拥摄影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凌霄烈士诗抄书法作品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挖掘推选了一批最美退役军人,并通过设置“光荣墙”对时代楷模张富清、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江建军、省市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为5名荣获二等功,89名荣获三等功现役军人“上门送喜报”,并发放立功授奖奖金10.15万元,分22批次累计欢送新兵639人次,在池州高铁站设立“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服务保障点”,为239名退役士兵提供保障服务,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崇军爱军”氛围。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招考工作,市直和青阳县共拿出4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考。
三是优抚帮扶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共采集退役军人信息38530条,悬挂光荣牌共计38404张。全市2019年共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7100余万元,发放优待金2889万元,发放医疗补助资金200余万元。对全市34名农村籍烈士遗属,5名孤老烈士后代,43名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复员军人,416名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户进行了帮扶解困。在全市开展对3130名三等功以上功臣模范走访慰问,今年“八一”期间,广泛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六送”活动,对250名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庭进行了普遍走访慰问。对退役军人进行全面走访,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走访慰问。累计为39名现役军人申请拥军专项救助资金19.92万元;为96名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申请退役军人帮扶资金34.69万元,为2093名退役军人申请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12.8万元。
四是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已有552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创新开展“适应性培训”,108名新近退役士兵接受培训,累计开展20余场“就业起航”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宣传发动下,参加的退役士兵达1000余人次,达成就业初步意向200余人。疫情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的形式,帮助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通过“短信平台”累计发送就业信息3万余条。成功举办首届全市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选送的11个项目在安徽省大赛中斩获佳绩,其中一等奖1个,三等奖2项、优秀奖2项,优秀组织奖1项。创建17个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招募11名创业导师。
五是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巩固“深、重、促”专项行动成果,来访接待做到“六个一”、 “三到位一处理”,回应退役军人关切,实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建立常态化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党员干部广泛与退役军人“结对子”,重点走访功臣模范、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属、特困退役军人等,主动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和纾解转化等工作。圆满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任务,全市完成录入、受理、审核3080人,办结率100%。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褒扬、优待优抚以及双拥模范城创建持续发力,力争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真诚的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多听大家对我们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多与我们进行坦诚的交流,便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创新改进工作。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方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和听众朋友踊跃提问。
提问 1、【我***】 (10:02:20)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现在湖南当兵,我家小孩明年要上一年级了,想了解军人子女入学,有没有相关优待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31:41)
根据《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池交基[2015]140号)的通知,驻池部队军人子女入小学、初级中学,可在部队驻地范围内,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入小学、初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部队驻地或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入学:(一)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四)受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上(含)表彰的军人的子女;(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需持军人所在部队师(驻地为池州市的可为团级单位)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于每年6月20日之前到县(区)人武部办理相关手续,县(区)人武部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后,7月10日之前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人武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
提问 2、【小***】 (10:02:57)
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驻池解放军某部服役,想了解军人子女报普通高中,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27:08)
根据《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池交基[2015]140号)的通知,军人子女报普通高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时按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三)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报普通高级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时按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和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四)一 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五)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六)受解放军总参谋部、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以上(含)表彰的军人子女;(七)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
提问 3、【”***】 (10:04:17)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随军随调随迁家属,想问问随军随调家属对口安置有哪些相关政策?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40:35)
你好!早在2014年,池州市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细化安置政策,确保工作落实。2015年5月,池州市出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按照“随军前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对等原则,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的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妥善做好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2019年,池州市对驻池部队报送的符合安置条件的2名随军家属全部安置到位。
提问 4、【沧***】 (10:05:26)
您好!请问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的退役军人要求是2011年以后退役的,是否合理?2011年以前退役的可否参加今年的扩招,有没有补助政策?谢谢 !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41:0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83号)已经发布,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请您访问安徽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政策,网页地址: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337971.html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其中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第三条对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条件明确为: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提问 5、【т***】 (10:08:11)
方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转业士官岗位安置问题,是完全靠档案分排名吗?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0:49)
(1)按照阳光安置办法要求,选岗前将对安置岗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部队依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退役士兵进行打分,打分表经其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档案,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并将排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选岗时按照排名依次进行选岗。
提问8: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现役,今年即将退出现役,在退伍费当中,我看到了一项地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想请问一下咱们市有吗?有的话标准是多少呢?
2011年11月1日起,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行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省安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池州市按照不低于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发的)标准1︰1.5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
提问 6、【┌***】 (10:13:11)
您好!我是2015年9月入伍的,2020年9月退役,我现在想创业,请问我能享受到的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3:10)
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82号)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您还可以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具体的创业扶持政策。
提问 7、【天***】 (10:16:24)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9年退役的士兵,复学就读大专,2022年大专毕业是否享受国家2022年退役军人免试专升本(专升本为第一学历本科还是成人本科教育)或专升本加分及其它政策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0:58:52)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加大成人高等学校招收退役士兵力度,一是实行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二是专升本免试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提问 8、【逆***】 (10:20:27)
方局长,您好!请问,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1:00:49)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问 9、【天***】 (10:23:01)
您好!请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后,通常多长时间能安排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昌海】 (11:00:07)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主持人】时间过得真快,短短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查局长的耐心解答。
【方昌海】各位网友,各位听众朋友们,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访谈即将结束了。今天网友和听众提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问题,再次感谢大家对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些问题在线上解答了,有些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没有一一详谈,下线后,我们会认真进行梳理,也希望大家及时关注我们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面会第一时间发布我们的工作推进情况。大家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我们的办公电话2213605,直接与我们联系。
节目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祝各位网友、听众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