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508-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文字解读】《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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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文字解读】《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4 09:58 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市印发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25〕27号),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在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作出系统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形成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

2025年5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若干措施》,提出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等模式,以公平竞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服务。同时,配套出台《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以数据赋能产业发展,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池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大致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起草初稿。1月初,我局开展了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研究工作,并拟订形成《方案(初稿)》。二是征求意见。我局向各地各部门书面征求意见2次,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16条,其中采纳3条,无意见13条。5-6月,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三是修改完善。我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斟酌修改,形成了《方案(送审稿)》。完成了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性审核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四是审议通过。经7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7月28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7月31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方案》分别提出了2025年和2026年的阶段性目标。其中,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同共建机制,明确授权运营相关主体,率先在普惠金融、城市治理领域开展试点。2026年底前,推动覆盖更多行业领域和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有价值、可推广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企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四、主要内容

《方案》对我市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7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选择运营机构的资金、管理、技术、服务和安全能力等条件,二是明确我市“整体授权+分领域协同”授权运营模式和“运营机构+合伙人”数据产品开发机制,三是明确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范围、目录、更新频率及质量管理要求,四是明确实施授权运营的运营期限、建设内容、技术保障、实施进度、评价标准、退出机制和资产管理,四是明确我市拟提供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五是明确我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机制,六是明确运营机构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七是明确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运营机构和数据提供部门等授权运营各方权利义务。

五、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同共建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相关参与方根据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授权运营平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市场化运营等安全合规情况的监督管理。各部门供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鼓励运营机构依法合规通过技术、产品和服务、收益等方式,支持各地各部门数据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数据资源局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组成,负责统筹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授权运营和登记工作的统筹管理。

二是做好要素供给保障。建设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市级节点,包括产品开发中心和安全监管中心,为授权运营活动提供全流程技术、安全保障和服务。建设公共数据运营场景专题库,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对接,做好数据高质量供给。

三是规范开展授权运营。联合市财政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运营机构,具体开展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运营服务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机构,采取整体授权模式,按照“一场景一方案一评审”流程,开展普惠金融场景试点,积极拓展在城市治理、医疗健康等领域场景应用。


解读机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资源与安全科

咨询电话:0566-256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