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池政办〔2025〕2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推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池州市建筑业发展稳中向好,但仍存在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偏低、核心竞争力不强、现代化步伐不快等问题。为加快池州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市〔2022〕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池州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池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提出了怎样的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一系列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池州市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广泛应用,激励企业争先进位;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的发展,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强化建筑业发展要素保障,促进池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十三条具体措施:
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推进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激励企业争先进位。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创建优质工程。创新建筑建造方式,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强化建筑业发展要素保障: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奖励支持政策。
四、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推进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引导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业企业落户或成立区域总部、子公司,支持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通过专门或预留一定比例份额的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企业拓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激励企业争先进位:积极做好省级优秀建筑业企业培育,对获奖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五、在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
深化招标投标改革:强化招标人自主权,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评标报告审查的主体责任,推行“评定分离”。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规范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建材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鼓励创建优质工程:完善“九华山杯”奖评审办法,将市外优质项目纳入评审范围,支持企业创优争先。
六、在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推动智能建造: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对采用智能建造、符合创优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优质工程奖。推动绿色建造: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
七、在加大支持服务力度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建立建筑业企业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建筑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完善奖励支持政策: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获得优质工程奖、年度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大等情况给予奖励,提高奖励标准,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八、《若干措施》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是多久?
《若干措施》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若干措施有关内容的通知》(池政办秘〔2022〕113号)同时废止。
解读机构: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处
咨询电话:0566-2031161/20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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