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255U/202304-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池州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标题: 【市统计局文字解读】解读《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3
废止日期:
【市统计局文字解读】解读《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7:08 来源:池州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池政秘〔2023〕45号)已于2023年4月4日印发。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五经普工作,制定本通知。

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是全面查清基本市情市力,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

二、制定意义

充分体现经济普查的政府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五经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标志着我市五经普工作正式启动。五经普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起草过程

市统计局认真学习研究《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等国家、省五经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起草《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送审稿)》。3月28日,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送审稿)》。4月4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池政秘〔2023〕45号)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我市五经普工作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五、主要创新举措

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五经普首次整合了投入产出调查,这是统计制度方法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开展时需兼顾两项调查的需求,体现出针对性和差异性。投入产出调查具有表种多、任务重、报表复杂等特点,对于填报、审核、指标和表间关系理解、企业台账提出更高要求。总体来说,整合投入产出调查,能够减少重复性调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六、主要内容

(一)《通知》的主要精神。一是普查指导思想和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之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我市五经普工作要全面查清基本市情市力,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是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是普查内容和时间。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四是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立领导机构,强化政府行为,发挥部门优势。五是普查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应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并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六是普查工作要求。一要坚持依法普查,二要确保数据质量,三要创新手段方式,四要强化宣传引导。

(二)关于我市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的成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统筹做好我市五经普相关工作,我市成立了池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池州市统计局

解读人:朱志刚

咨询电话:0566-3217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