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两地法院尽心尽力,我们的工资不可能这么快拿到!”日前,在石台县人民法院和祁门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凌某、丁某等8名农民工顺利领到被拖欠的18000余元劳务费,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至此,通过跨域司法协作机制,这起涉及两地当事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在诉前得以成功化解。
据悉,石台县七都镇居民徐某在黄山市歙县小川乡小洲村育林场承包一工程。2025年3月,徐某雇用祁门县安凌镇广大村的凌某、丁某等8人,双方约定日工资260元。工程结束后,徐某未按约支付工资,并失去联系。临近年关,讨薪无门的凌某等人焦急万分,近期将徐某诉至石台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研判后发现,因被告徐某下落不明,若按常规程序审理并判决,工资款也可能无法在春节前执行到位。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石台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与祁门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协作机制,通报案情并请求协助。
“收到协查请求后,我们第一时间介入,一方面协助安抚农民工情绪,另一方面全力查找徐某下落。”祁门县人民法院历口法庭副庭长汪维诚介绍。经两地法院共同努力,最终与徐某取得联系并劝导其参与调解。调解中,徐某坦言,因项目发包方未结清工程款,导致其无力支付工资。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随即联系上发包方公司负责人查某。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查某最终同意代为支付全部工资款项。
此次跨域高效解纷是石台县人民法院与祁门县人民法院落实2025年4月签署的《司法合作(“青山之约·法润牯牛”)框架协议》的具体行动。该协议旨在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为边界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该案涉及农民工、承包方、发包方三方,且当事人分属不同县域,传统审理模式周期较长。”石台县法院七都人民法庭副庭长俞经春表示,依托协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行动同步,形成了化解纠纷合力,才能在短时间内破解讨薪难题。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交往密切,跨域劳务纠纷时有发生。两地法院表示,将进一步拓展联合调解、委托查证、执行联动等协作领域,完善跨域纠纷一站式化解模式,努力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