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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关于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池州市协调联络组 发布时间:2025-08-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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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23日(第一批)交办我市的2件信访件,截至8月28日,已办结2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D202500674

来电人反映梅村镇上棚组过去因有大型养殖场(养猪)排泄物污染而关闭,8月17日左右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招商引资陪同实地考察,有重新启用养殖场的意图。梅村镇自来水的取水点在离养殖场500米左右,本次来电是希望督查组预警打断此事进行,避免发生污染事件。

贵池区

不属实

1.经查,梅村镇上棚组内有“梅村乐味6PS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项目备案文件,2021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2021年9月,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乐味养殖场项目停建,仅建设1栋3层房屋框架,主体工程未完工,至今仍未恢复建设,未曾开展养殖活动。目前,有关部门为盘活资产,进行了现场走访。综上,反映“梅村镇上棚组过去因有大型养殖场(养猪)排泄物污染而关闭”的情况不属实。

2.经查,梅村镇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梅村镇自来水厂取水点位于中新村肖坑河,距乐味养殖场项目约6.5公里;梅村镇高坦自来水厂取水点位于高坦社区秋浦河,距离乐味养殖场项目约3.5公里。综上,反映“梅村镇自来水的取水点在离养殖场500米左右”的情况不属实。

梅村镇将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的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建设。

 

2

WX202500589

中梁印江南小区10号楼旁公共停车位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尖锐金属及铁制废品长期未清理,无防扬散、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落实整改,均未获得有效处理。下雨天淋溶水直排小区绿化,污染周边土壤。遇大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周边住户苦不堪言。尖锐金属缺乏规范管理,洒落至道路路面,经常扎破周边住户车辆轮胎。根据固体废物管理法,废弃金属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应严格落实暂存、处置、转运相关要求。贵池区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长期未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未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建议:1.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中梁印江南小区内所有露天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2.将建筑垃圾堆放点搬离小区,并严格按照三防措施规范建设临时堆放点,定期清理并记录转运台账。3.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办法规范处置废弃金属废品。

贵池区

大气

部分

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中梁印江南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2022年3月小区交付时便已设置主要用于临时堆放业主装修产生的垃圾。8月23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有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尖锐金属及铁制废品。

1.已督促物业公司于8月23日将该处堆放的垃圾清运完成对该处地面进行冲洗确保环境整洁干净

2.全面排查印江南小区内的其他垃圾堆放点,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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