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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洒满沃野田畴
——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赋能乡村振兴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秦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2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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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清晨的露水还未完全消散,青阳县杜村乡长垅村村民汪国丰就来到他的黄精育苗基地。“这100多亩地里育有1000万株苗,再过两个月300万株种苗将从这里走向市场,产值可达200多万元!”汪国丰言语中满是期待。
  今年3月,汪国丰成立农产品合作社,采取统一选购种苗、统一种植管理技术、统一种植布局和统一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模式,大力发展黄精产业,如今他的黄精基地种植面积达1000多亩。
  看好黄精产业,汪国丰的底气来源于黄精产品的市场销量越来越好,更有对明年1月1日施行的《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的期待。这部条例明确,对九华黄精产业生产经营主体采取鼓励和支持措施,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和保险业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自2015年获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三农”工作重点,通过精准立法筑牢制度根基、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法规落地、汇聚代表智慧破解乡村发展难题,以法治力量为池州乡村全面振兴赋能添力、保驾护航。
  立法筑基:聚焦痛点难点 织密乡村振兴法治网
  “以前村里有人建房随心所欲,不仅影响村容村貌,甚至可能占用了耕地。自从有了法规,村里的新房建设得整齐划一,乱占耕地的现象也基本没有了!”谈起《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带来的变化,东至县花园乡栗埠村村民汪柏晓感慨不已。这部2021年在全省率先出台的专项法规,正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乡村治理痛点精准立法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立法理念,聚焦乡村振兴关键领域靶向发力:针对河道采砂乱象,《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禁采区划分、违法惩处标准,让秋浦河等流域重现“河畅水清”;面对松材线虫病威胁,《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细化检疫流程、规范处理病死松树,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着眼九华黄精产业升级,《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从种苗培育到品牌保护全链条规范,推动“黄精变黄金”;关注农村饮水安全,《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明确管护责任、水质标准,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
  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涉农地方性法规6部,修改1部,从生态保护到产业发展,从住房建设到民生保障,构建起覆盖乡村振兴多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每部法规都奔着解决问题去,精准破解了乡村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房成胜说。
  监督问效: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法规落地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市人大常委会以执法检查为“利器”,推动涉农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
  对实施满一年的法规,及时组织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办理并跟踪督办。对于一些重要的法规,连续多年开展执法检查,持续跟踪问效。2024年,《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20余个村庄,发现法规实施过程中部分乡镇审批流程繁琐、违建拆除不及时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简化程序、加大巡查力度。如今农村建房“依法申请”已成常态,无序建房现象基本杜绝。
  出台法规的目的是规范行业发展,促进经济繁荣。在《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临河而居的村民,有淘取河砂建房的习惯,采量少又不集中,对河道安全基本不存在影响。但也有部分村民利用法规赋权多采河砂非法牟利,造成不良影响,给河道安全带来隐患。针对这个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专项论证,推动条例修改完善,强化村镇职责,明确“少量采砂”数量标准,授权乡镇划定采挖点,既满足村民合理需求,又守住生态红线,真正实现了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古建筑保护方面,《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于2022年施行并经过多轮监督后,我市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建筑等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正在有序构建。目前已完成石门高、渚湖姜、南溪古寨、所村、老田5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备案,陵阳镇、九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已向省政府报批,东流镇历史文化名镇、东流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正在完善。同时,我市还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申报省、市各项专项保护资金,为历史建筑保护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执法检查不是走过场,而是要让法规活起来、用起来。”房成胜说,近年来通过执法检查,全市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极少发生,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呈下降趋势,法规实施成效显著。
  代表聚力:汇集民智民力 结出更多乡村振兴“金果子”
  从确定选题到制定法规,从监督问效到补充修订,都离不开全市人大代表群策群力和不懈探索。
  “山区田块小、灌溉难,水渠淤塞严重,能不能想想办法?”这是贵池区梅街镇村民向市人大代表、梅街镇青枫林场负责人许加勇反映的问题。
  许加勇等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相关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同步实施配套灌溉管网建设,全面疏通河道“毛细血管”,针对沟渠设施老化、淤堵严重、排水不畅、重建轻管等现状,从根本上解决沟渠工程管理保护上存在的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市水利部门先后实施了贵池区八一水库灌区、万成灌区及东至县大板灌区等项目,受益灌溉总面积7.32万亩。
  人大代表扎根基层,他们的“金点子”是乡村振兴的“金钥匙”。近年来,在市人代会上,乡村振兴是代表建议关注最多的领域。比如,针对撂荒地问题,多位代表连续三年在市两会上提出相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监督议题,推动全市出台整治方案。青阳县通过“通报+督导”压实责任,石台县用红花草提升地力后统一复耕……三年间全市累计整治撂荒地3.3万余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在茶产业转型中,王果兵等代表提出“全域绿色转型”建议,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发展规划,出台奖补政策,支持生态茶园认证。如今我市茶产业年产值突破15亿元,带动千余农户增收。“代表扎根基层,最懂群众需求。”现如今,全市近4000名市县乡人大代表收集的民生建议,正源源不断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从立法筑基到监督问效,从代表聚力到民生改善,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赋能乡村治理、护航乡村振兴,让“良法善治”的阳光洒满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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