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打通“两难两多一长”堵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关于打通“两难两多一长”堵点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反映的企业开办难、不动产登记难两大突出问题以及申请材料多、办理程序多、办理时间长三大顽症,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11月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接入全省一张网,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11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
“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
二、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专项行动
针对“一网通办”存在的信息孤岛和应用广度深度不足两个突出阻点,着力解决网上办事入口多、操作不便捷、政务数据难共享、部门业务系统整合对接不到位等问题,推进数据共享利用、高频事项主题式服务和事项全程网办,大幅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
1.完善政务服务门户功能。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优化门户版面布局和栏目设置,简化办事指南展示层级,提升搜索、智能客服等交互功能精准性,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县门户网站改版。设置便民服务专栏,提供与婚育收养、教育培训、住房保障、谋职就业、就医保健、税收缴费、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司法公正等领域相关的便民服务查询,涉及市、县级部门自建系统的,相关部门开发查询接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整合各地各部门分散独立的网上服务注册登录入口,统一接入安徽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平台,2018年11月底前消除多入口注册和二次登录,群众凭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一证通用”,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漫游”。(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3.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广“皖事通”移动应用品牌,2018年11月底整合各地各部门独立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皖事通”,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4.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做好对接,整合现有咨询投诉渠道,建立“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2018年11月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市政府督办室、市信息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5.优化再造网上办理流程。针对线上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问题,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往返次数多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在线支付、快递寄送,努力让群众办事不跑腿,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深化网上办理深度,全面提升至3级或4级,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推出市县两级“双百”高频事项。各地各部门围绕企业注册、网上办税、社保查询、证明打印、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信息查询、中小学生报名缴费、旅游卡办理、预约挂号、体检结果查询等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事项,梳理出线上、线下各100项高频事项,升级、改造部门自建系统,9月底前将服务接入政务服务网。2018年11月底前,在网上设置高频事项专栏,在实体大厅设立线下高频事项专区,与自助服务区合并,集中摆放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自助设备,专区内安排导办员(不少于2名),负责解答企业群众咨询,帮助企业、群众注册政务服务网账号,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帮助上传申报材料。企业群众一次性申请多个高频事项的,打通跨部门流程,实行主题式服务。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缴费事项及高频缴费事项统一接入公共支付平台,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8.加快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开展系统整合对接。2018年10月底前,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卫生计生等部门完成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改造,11月底完成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业务互联互通。2019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9.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源头管控。市、县(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运维经费审批部门要联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摸底调查,形成系统底数清单。根据清单安排次年运维经费,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一律不再安排。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10.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初步建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接入共享平台。2019年6月底前,充实基础数据库内容,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扩大共享覆盖面,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在政务服务中应用。(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政府)
11.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利用。2018年9月底前,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区、管委会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制证,重点推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婚姻登记证、行驶证、居民健康卡和营业执照、资质资格等常用证照的制证;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调用共享。2018年11月底前,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得到应用,为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提供支撑。(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2.健全数据安全共享交换机制。以减少环节、减少材料、缩短时间为目标,深入分析事项办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编制市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防止侵犯隐私、泄露秘密和信息滥用。(市信息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1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池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工商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单位)
三、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专项行动
针对实体大厅“多门、多窗”“一扇门”不健全等问题,重点解决事项进驻不到位和窗口“冷热不均”、群众办事来回奔波、申请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站式”集中集成办理。
(一)变“多门”为“一门”。
14.健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2018年11月底前,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的要求,设立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含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加快整合部门单设的服务大厅,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现有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不能满足整合需求的,可通过新建、调剂、租赁等方式解决。2018年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对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调查摸底和需求确认,制定大厅整合(扩容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备案。2019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原则上不再保留。因安全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经本级政府批准,报上级政府备案,并更名为“行政区划名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由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监察。(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5.加快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水平。健全自助服务、智能引导、智能辅助等功能。完善实体大厅配套,2018年10月底前,市本级、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自助终端设备,为群众办事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电子表单填报、证件办理等自助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6.推进事项、授权、人员全部进驻中心。推进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各级政务中心完成现有进驻事项梳理,2018年11月底前,进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深化“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已设立行政审批科的部门相对集中审批和服务职能到行政审批科,实行行政审批科长进窗口审批制度,加大窗口办理权限,形成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强化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健全窗口和工作人员考评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变“多窗”为“一窗”。
17.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逐步整合部门分设窗口,合理确定分类,组建若干综合窗口,编制事项受理清单和标准化工作规程,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有关部门大厅未整合到位前,由主管部门负责参照上述要求落实大厅综合窗口改革。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大胆探索,创新综合窗口组建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8.推动服务窗口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2018年11月底前,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
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跑多次、申请材料多、办事环节多、部门之间不衔接等问题,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推动部门并联审批,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19.减材料、减环节。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推进“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开展整治“两难两多一长”专项行动,2018年11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到2019年11月底减少60%以上。(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0.推进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梳理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等痛点,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组建综合窗口,开展主题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招商代办窗口,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逐项定制审批流程,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1.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2018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五、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服务创新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争取到2018年底市级审批事项精简、办理时限压缩水平,在全省处于第一方阵,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
2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科学明晰层级权限,推进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等统一规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编办、市工商质监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3.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针对审批承诺时限反弹、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设置随意、红顶中介、申请材料的样本公开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对标省内先进地区,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颗粒化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再压缩25%。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有依据没有规定时限的,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育或引入外地合格中介机构,同类中介服务不少于3家,营造充分竞争的中介市场。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行公开承诺服务,大幅压缩中介服务时限。推行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各地各部门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在公开的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另行增加条件、材料。在网上和窗口全面公开申请材料样本、范例,详细说明格式、内容、要求,为公众提供高仿真、可视化指引。推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机制,正式申报前对材料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指导,解决群众申报跑多次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信息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24.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推进整治企业开办难专项行动,整合工商、税务、刻章流程,2018年底全市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通过联合审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区域评估、承诺制改革,两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2018年底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手续。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集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等服务,2018年底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投资项目涉及审批监管事项及办理信息全部纳入平台,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市工商质监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5.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思路、交任务、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任务清单月调度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每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6.加强宣传复制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和成效,各地、各部门每月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报道工作中的亮点不少于1篇,广泛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落实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在全市复制推广各地“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选择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地区,适时召开现场会,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工作局面。(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7.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不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建立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机制,依托全市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健全办事评价功能,结合群众投诉、差评、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方面情况,开展办事服务质量量化评估。(市政府督办室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8.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地区、单位、窗口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奖激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改革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调度。对办件“差评”事项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开展问题核查处理,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限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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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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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县门户改版,在政务服务网设置便民服务专栏 |
2018年10月31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2 |
完成婚育收养、教育培训、住房保障、谋职就业、就医保健、税收缴费、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司法公正等领域相关的便民服务查询接口开发,并与政务服务网对接 |
2018年10月31日 |
市信息办 |
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3 |
完成便民服务查询功能开发并上线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4 |
整合各地各部门分散独立的网上服务注册登录入口,统一接入安徽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平台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5 |
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 |
整合各地各部门独立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皖事通”,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6 |
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投诉受理系统,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做好对接,整合现有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府督办室 |
市信息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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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
深化网上办理深度,全面提升至3级或4级,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往返次数多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8 |
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在线支付、快递寄送,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9 |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
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 |
持续推进 |
市直有关单位 |
各县区政府 |
10 |
市、县各梳理线上、线下各100项高频事项 |
2018年9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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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网上设置高频事项专栏,在实体大厅设立高频事项专区,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打通跨部门流程,实行主题式服务。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缴费事项及高频缴费事项统一接入公共支付平台,开通网上缴费功能。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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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
各地各部门开展自建政务服务互联网业务系统自查,仍存在独立入口的主动与市政务服务网对接 |
2018年10月31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13 |
部分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完成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业务互联互通。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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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
各地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 |
2019年6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15 |
完成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摸底调查,形成系统底数清单。 |
2018年10月31日 |
市信息办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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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 |
2018年12月31日 |
市财政局 市信息办 |
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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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
初步建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接入共享平台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18 |
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
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制证,重点推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婚姻登记证、行驶证、居民健康卡和营业执照、资质资格等常用证照的制证 |
2018年9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19 |
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
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调用共享 |
2018年9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 |
20 |
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得到应用,为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提供支撑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21 |
深入分析事项办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编制市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
22 |
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防止侵犯隐私、泄露秘密和信息滥用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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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
依托“信用池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 |
2018年11月30日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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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 |
24 |
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 |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
持续推进 |
市工商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
25 |
变“多门”为“一门” |
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的要求,设立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含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现有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通过新建、调剂、租赁等方式解决。 |
2018年11月30日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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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各县(区)、管委会完成对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调查摸底和需求确认,制定大厅扩容改造方案,报市级政府备案; |
2018年9月30日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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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现有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能满足需求的,应按照要求撤销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进驻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因安全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部门服务大厅,需经本级政府批准、报上级政府备案 |
2018年12月31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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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完善实体大厅配套,市本级、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自助终端设备,为群众办事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电子表单填报、证件办理等自助服务。市直相关部门开发自助一体机,实现各类信息随时查、证明马上打、申报即受理,简单事项“秒批”、“秒办”(采购费用列入本部门预算) |
2018年10月31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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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变“多门”为“一门” |
推进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各级政务中心完成现有进驻事项梳理,进驻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30 |
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
2019年6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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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深化“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相对集中审批和服务职能到行政审批科,实行审批科长进窗口审批制度 |
2018年9月30日 |
市编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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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强化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健全窗口和工作人员考评机制。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单设大厅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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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变“多窗”为“一窗” |
制定综合窗口改革方案,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事项受理清单,开展人员培训; |
2018年10月31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编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34 |
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力争达到60%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含新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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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
2018年11月30日 |
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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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减材料、减环节 |
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推进“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力争减少30%以上 |
2018年11月30日 |
市编办 |
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各县(区)政府 |
37 |
重点针对“双百”事项,全面梳理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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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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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推进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 |
梳理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等痛点,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组建综合窗口,开展主题服务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39 |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招商代办窗口,推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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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逐项定制审批流程 |
2018年10月31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办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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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 |
开展基层平台使用、网上办事、实施清单认领和编制质量回头看专项督查;建立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遇审批和服务运行情况变化,3个工作日内调整实施清单要素,确保实施清单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
2018年9月15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42 |
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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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
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
持续推进 |
市编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44 |
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科学明晰层级权限,推进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等统一规范 |
2018年11月30日 |
市编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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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
2018年11月30日 |
市工商质监局 市编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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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
严格依法规范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有依据没有规定时限的,特殊程序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承诺时限的一半。 |
2018年11月30日 |
市编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47 |
培育或引入外地合格中介机构,同类中介服务不少于3家,营造充分竞争的中介市场。 |
2018年11月30日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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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行公开承诺服务,大幅压缩中介服务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 |
市信息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编办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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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变“多门”为“一门” |
推行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各地各部门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在公开的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另行增加条件、材料。在网上和窗口全面公开申请材料样本、范例,详细说明格式、内容、要求,为公众提供高仿真、可视化指引。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50 |
推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机制,正式申报前对材料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指导,解决群众申报跑多次问题。 |
2018年11月30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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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 |
推进整治企业开办难专项行动,整合工商、税务、刻章流程,全市实现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
2018年12月31日 |
市工商质监局 |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
52 |
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手续。 |
2018年12月31日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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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集成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过户等服务,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
2018年12月31日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税务局、池州供电公司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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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投资项目涉及审批监管事项及办理信息全部纳入平台,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
2018年11月30日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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