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部门传真

我市取消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石泽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06-30 08:28
[字体:]

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我市取消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据了解,被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以外的测绘仪器检测收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以外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清真食品认证费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