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科技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青阳县位列其中,荣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这是我县继2011年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之后再获此殊荣。
2013年科技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主要包括科技在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科技在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为两大方面,涉及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与领导、科技管理机构及职能的履行、科技经费投入、科技促进县(市)主导产业发展、科技促进创业就业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产学研联合、本地区科技工作特色、科普工作、依靠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与成效、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依靠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及经验等十个方面的30个具体指标,其中“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科技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等三个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县、市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科技进步考核“三个一票否决”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1045个县(市、区、旗)获2011-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393号)的有关要求,青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总结2011-2012年科技进步工作,并形成考核材料及时上报,参加了2013年科技进步考核。
近年来,青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二是出台系列激励政策,不断完善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环境;三是大幅度增加本级财政用于科技支出,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县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通过实施富民强县、科技创新试点省等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皖南土鸡、九华黄精、皖江水产综合开发利用等重点技术研究取得新进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专家大院、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良好;科技合作向纵深方向推进,整个科技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青阳县坚定不移地强化科技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与产业相结合,把科技进步作为推进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使我县的科技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涉及科技进步工作领导与管理、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技发展等,是对区县科技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2013年全市获此殊荣的仅有青阳县和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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