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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8.5%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潘选玮实习生邱婷婷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3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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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的2021年池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均有明显提升,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5%,重污染天数为0,全市7个国控断面除升金湖中心点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外,其他6个断面水质目标均为Ⅱ类,全部达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4,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三,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下降17.6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改善幅度居第九位,降尘量为2吨/平方千米·月,居全省第二。其中,PM2.5、SO2、NO2、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4、8、26、5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1—12月,相关断面水质提升24次,净获得生态补偿650万元,为历史最好水平;全市在用的5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和在测乡镇“千吨万人”规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优良。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对上争取资金4514.5万元,302个建制村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并完成整治;完成139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123家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有效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提高技术支撑,完善监管体系,推进降碳和减污相协同,持续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适应“十四五”地表水监测及考核工作新要求,坚决打好枯水期碧水保卫攻坚战,扎实做好源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环境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管自然保护地,推进青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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