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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口普查登记查遗补漏瞄准“四个清零”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石泽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1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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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人口普查登记查遗补漏工作,11月13日,我市下发《通知》,要求由乡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摸底新增底册导入、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未填报户数全部清零,全面完成短表登记上报工作。
  据悉,此次“四个清零”要求,由村级普查小组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自查、抽查、互查,乡镇负责指导,结合部门行政资料,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分普查小区将登记的短表登记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境外人口与摸底底册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以乡镇为单位上报比对核实结果及原因说明,由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收集整理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分普查小区将登记的户籍人口与摸底的户籍人口、公安户籍人口进行比对核实,对悬殊较大的以乡镇为单位上报比对核实结果及原因说明,由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收集整理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登记阶段验收通过标准必须同时满足规定的“登记人数”“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差错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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