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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备案的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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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安环委办2020〕16号)《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度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的通知》(皖环督领办〔2019〕1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分批次对已完成整改的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题片披露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二批)开展验收、信息公开、销号等工作。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市直有关单位验收结果,现将我市已完成整改的1个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题片披露问题、2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1个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上报4个“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请求予以销号备案。

 

附件:1.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专题片披露问题销号备案表

          2.池州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销号备案表

          3.池州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销号备案表

          4.池州市2018年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销号备案表

          5.池州市“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销号备案表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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