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水利水毁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水源工程、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工程和排涝设施等发生的损毁或薄弱之处。据统计,全县水毁水库14座、堤防(护岸)188处长度104公里、水闸15座、山塘121处、堰坝192处、水文测站5个、小型排涝站26处、农村饮水工程104处、灌溉渠道320处,薄弱堤防或排涝能力不足之处15处。
推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截至目前,完成542处水毁水利工程应急抢修任务,其中:小型水库9座、堤防护岸107处、小型泵站23处,小型水闸8处、农饮工程104处、山塘、堰坝156处,灌溉渠道135处。
谋划建设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启动新一轮“一规四补”,完成《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报,共谋划项目182个,总投资196亿元。6个防洪治理项目列入中央投资计划。
强化水毁修复和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洋湖堰、大板河河堤、中湾水库渠道等10个重点水毁修复实施方案已上报并组织实施,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按照防汛分工实行连贯责任制,全过程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驻点重要工程施工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