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4月下旬进行宣传动员及摸底排查,5月至7月中旬开展集中整治,7月下旬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各县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均按照国家、省、市“百日行动”文件要求,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厕所革命”和内部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加大厕所及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通过整治,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厕所均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一类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厕所升级改造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二类以上标准;部分村卫生室厕所(如旱厕等)升级改造成水冲式厕所,彻底改变了我市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状况,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就医和工作环境,提高了患者就医满意度和住院舒适性,保障了广大患者和职工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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