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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工作简报】第十三期
浏览次数:7758 信息来源:池州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 发布时间:2019-08-27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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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王宏检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金庆丰督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孙革新赴芜湖考察交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调度推进工作

【工作动态】

◆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前线指挥部第四次会议召开

◆我市扎实开展“七大行动”严守长江“1515”防线

◆贵池区全面修复提升生态功能

◆开发区三举措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举措推进“三清五水”联治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打响秸秆禁烧“无烟战”

【他山之石】

◆马鞍山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配套制度办法

【领导活动】

 

王宏在检查平天湖生态环境问题时强调

举一反三抓整改 创新举措提品质

8月14日上午,市委书记王宏对平天湖备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农家乐餐饮以及入湖河流水质不稳定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

王宏先后来到农家乐整改现场和大学城碧山河入湖口,认真查看整改进展情况,检查碧山河入平天湖断面水质、流域治理和河长制落实情况。王宏强调,湖区内的餐饮农家乐要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不反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平天湖周边入湖水流进行溯源排查,确保平天湖的周边污水要截污纳管,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以保证平天湖水质达到要求。要突出生态、科技和创新创业的要求,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手抓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真正把平天湖风景区建成池州的客厅和展厅,打造成一流的创新创业集聚区。

王宏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站位,始终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我市长江干流池州段“3+N”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时序进度,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取得扎实成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

金庆丰在九华山督查工作时强调

以高度的自觉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8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赴九华山督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泽民,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参加督查。

金庆丰先后到柯村污水处理厂、赵家河旁废旧项目部、生活饮用水水源云山水库进行了察看。在污水处理厂,金庆丰来到污水处理池、中控室等处,详细了解污水收集情况和处理效果,要求按计划加紧工作,做好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建设和污水纳管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实现提标排放。在赵家河旁看到废旧项目部得到拆除,现场完成覆土绿化,金庆丰对整改工作进度表示肯定。在云山水库中控室,金庆丰仔细查看水厂处理流程,强调要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金庆丰在督查中强调,生态环境是九华山风景区的生命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下大力气保护好生态环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顺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的期待,抬高工作标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改善生态环境。

孙革新赴芜湖考察交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调度推进工作

8月9日,市政府副市长孙革新率队赴芜湖市考察交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调度推进工作,芜湖市副市长贺东陪同考察。

在芜期间,孙革新一行实地考察了十里江湾公园、澛港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等。孙革新指出,芜湖市在推动“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推进制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整改验收标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孙革新要求,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考察交流为契机,学习芜湖市好的经验做法,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上下联动、集中攻坚,切实打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工作动态】

 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前线指挥部第四次会议召开

8月16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孙革新主持召开全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前线指挥部第四次会议,传达贯彻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前线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精神,调度“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重点围绕省级层面调度的未完成整改验收的“3+8+15+30+13”突出环境问题逐个进行调度,会商困难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会议要求,各地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要咬住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达到整改目标要求。要明确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验收程序,加快整改问题销号。要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对照年度目标,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治理,同时加强秸秆禁烧和收储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

我市扎实开展“七大行动”  严守长江“1515”防线

我市以“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七大行动”,严守长江“1515”三道防线,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一是“禁新建”行动有序推进。自2019年1月份以来,沿江1公里范围内除池州市长江河道采砂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前端建设等10个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类项目外未新批建设项目,沿江5公里范围内未批准重化工、重污染新建项目,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标准。二是“减存量”行动扎实开展。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全市范围内448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442家,其中1公里范围内28家已完成整改27家。已建立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企业台账,实施常态化执法检查。钢铁企业已通过工信部公告,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改造。全面完成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三是“关污源”行动初见成效。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整治,全市长江1公里及7条主要河流沿岸禁养区范围内已排查畜禽养殖场(专业户)157家(含水产9家),属于禁养区内需关闭拆除的养殖场147家,已关闭147家,完成100%。水产养殖污染问题9个,其他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启动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及3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进园区”行动稳步落实。严格落实搬迁企业、新建项目“进园区”要求。开展化肥减量和替代使用行动,沿江正在实施2.064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农户种植绿肥9758亩。完成水肥一体化种植1670亩。加快“三重一创”建设,积极申报第四批省重大工程、重大专项,上报池州市贵池区绿色建筑材料等2个重大工程、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加工装备(拉链加工)等5个重大专项。五是“建新绿”行动加快推进。加快推进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制定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整体预案及行动方案,完成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绿化提升385公顷,完成沿江5公里范围内退化林修复50公顷、封山育林50公顷、森林抚育200公顷,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退化林修复150公顷、封山育林150公顷、森林抚育400公顷。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3443人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5处,整改销号4个水利部暗访交办问题。全面开展治矿行动,长江“1515”范围内28家关闭矿山加快实施生态修复,8家完成省级验收,3家完成市级验收。六是“纳统管”行动全面覆盖。加快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均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测设施联网。推进环保设备运行全覆盖,59家重点排污单位,已有44家安装自动监控设备。8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质,并与国家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联网。长江流域一级二级支流部分断面新建7个水站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试运行。七是“强机制”行动保障有力。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拨付专项资金3.75亿元支持生态修复“七大行动”和“三大一强”专项攻坚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拟订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月对各县区地表水考核断面生态补偿情况进行通报。

贵池区全面修复提升生态功能

贵池区全面修复提升生态功能,截至7月中旬,5个沿江镇街(园区)已累计完成栽植面积3622亩,新划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已关闭123户,拆除106户,复绿66户,共拆除畜禽圈舍面积10.5万平方米。同步开展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理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治85户。

该区全面排查摸清家底,以长江干流贵池段、升金湖、十八索及5条通江河流为重点,实施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建立问题排查清单台账。根据交办及摸排结果,建立省市区三级“45+326+13”任务问题清单,及时交办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形成全口径的整改责任清单。

该区全面整治补齐短板,紧盯长江干流贵池段“2+N”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大治理,确保各类问题按时序整改,问题“清零”。目前,省级及以上层面调度的45个问题,已完成15个,1个通过省级验收、5个通过市级验收、2个通过区级验收;市级层面调度的326个问题,已完成212个,17个通过区级验收;区级层面调度的“8+5”共13个问题,已完成8个。

开发区三举措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及时制定“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和生态环境重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区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相关问题一一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督办。

二是抓好现场调度。针对省级生态环境暗访警示片相关问题、省环委办“大起底”交办问题,实行挂单销号制度,逐条细化整治措施,合理确定整改时间节点,定期组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召开现场分析协调会,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环委办交办第一批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省级生态环境暗访警示片3个问题有力推进,池州港道路周边扬尘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中耀美华造船厂地面环境痼疾清理完毕,同义圩排灌站附近江口转盘安置点排水沟渠清理完毕,进水渠沿线截污工程正在施工;大兴村加油点违章建筑认定书已经下达;市“三大一强”指挥部交办21个问题整改到位12个。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举措推进“三清五水”联治行动

一是狠抓矿山生态修复。深入实施《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印发《2019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点》,长江“1515”范围内28家关闭矿山中完成省级验收8家、市级验收3家、县级验收1家,其余16家均在积极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将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纳入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统筹安排,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量水而行,保护生态屏障。

三是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审查平天湖西部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议通过,已完成该区域用地组卷工作,待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是严查采矿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排查在册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规划重叠、安全生产情况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情况,以及非法露天采矿点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9起,没收矿产品2356.26立方米。

市生态环境局打响秸秆禁烧“无烟战”

一是出台禁烧方案。建立五级包保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分秸秆监管网格779个,实行包保上墙、网格公开、监管到田,上半年实现了卫星遥感零火点的目标。

二是坚持技防+人防。投入1277万元建成1个市级、4个县区级秸秆禁烧监控平台,布设前端热成像高清双目摄像机100处,做到火情自动报警、火点自动定位、火点短信自动上报,实现重点区域2000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时监测全覆盖。

三是加强督查巡查。成立2个督导组滚动式开展分区督导,全天候巡查管控。督查发现火点9个,印发秸秆禁烧日报3份;池州铁塔秸秆禁烧监控平台对基站附近2.5公里范围火情监测,监测火点27个,已及时处理14个。

四是严格综合利用。新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点4个,各地配套生物质气化炉400台,综合利用率超过90%。

【他山之石】

马鞍山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配套制度办法

继十大攻坚行动全面启动之后,马鞍山市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从制度层面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保驾护航”。日前,马鞍山市正式出台《马鞍山市水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办法》《马鞍山市黑臭水体河长制工作办法》和《马鞍山市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通过多管齐下立起长效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制久清”。

五类排水户排污需持证

沿街小店私拉乱接、雨污不分,洗车店污水直排、污染河道,像这些“任性”排污的做法,以后可行不通了。

根据新出台的《马鞍山市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市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未取得排水许可,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同时,在雨污分流区域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按照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水质情况,马鞍山市将排水户分成五类,第一类是生活污水排放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场、浴场等排水户;第二类是餐饮污水排放类,包括宾馆、酒店和各类饮食店等排水户;第三类是浓度较高、含杂物较多的污水排放类,包括公共厕所、垃圾中转场站、粪便处理场和农贸市场等排水户;第四类是含有沉淀物排放类,包括从事机动车清洗、建设工程施工排水等排水户;第五类是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类,包括排放医疗机构污水的各类医疗机构和排放产业废水的厂矿企业等排水户。排水户应当按照不同的排水类别,分类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在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范要求的污水排放口和专用检测井。

排水户排污,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建联合执法队打破“九龙治水”

过去,由于受体制机制限制,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打破“九龙治水”局面,根据新出台的《马鞍山市水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办法》,马鞍山市将成立水环境联合执法队,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联合执法,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合力。

马鞍山市将从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各抽调1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执法队人员相对固定,集中办公。

在工作流程上,水环境联合执法队每周开展一次联合巡查、每月开展一次抽样巡查,对事实确凿的一般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置,对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违法线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执法队须经核实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对移交案件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至执法队办公室。

水环境联合执法范围包括:向河道超标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向城镇排水管网中排放超标污染物、倾倒废弃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区域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排(水)污口;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侵占河道生态空间;非法侵占河道蓝绿线和其他危害水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

设立三级河长治理黑臭水体

马鞍山市所有黑臭水体将设立三级河长,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根据新出台的《马鞍山市黑臭水体河长制工作办法》,马鞍山市将在《马鞍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河湖市级河长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有黑臭水体设立区、街道(镇)、社区三级河长,区委、区政府负责人为一级河长、街道(镇)负责人为二级河长、社区负责人为三级河长,实现黑臭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同时,设置马鞍山市黑臭水体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根据方案,三级河长将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区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镇)级河长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查每天1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河道蓝绿线是否被侵占;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是否清理到位;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入河排口旱季是否有污水排放、沿河是否有新增排口;河岸是否有其他污水直接入河或有污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等。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实行分层分级解决及清单销号制度。各级河长、市级各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问题整改落实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反馈,并由上级河长销号;区级河长、市级各责任单位向河长制办公室反馈,由河长制办公室销号,确保巡河监管到位有效。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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