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505 作者:记者邓柱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29 08:12 |
去年,我市出台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工作方案,提出6大类39项建设指标,加快实施绿色发展6项重点行动,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市将创建主要指标与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扎实推动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
据了解,绿色生态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绿色生态理念,在绿色规划、绿色城建、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绿色生活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城市。我省2017年度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有池州、合肥、阜阳等11个城市。
根据《池州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和《池州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我市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办、考核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主城区清溪河、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实现日产日清。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平天湖两岸生态修复、主城区滨江片区生态治理、白洋河两岸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建设,新建城市绿道8公里;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新增、改造提升园林绿化面积约70.94万平方米,新增街头绿地(游园)4个,打造精品园林示范工程2项;聚焦城市主要道路、清溪河两侧、公园广场和较大规模小区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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