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第三条第十七项有关规定,“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另规定“补贴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汪国庆,电话:0566-321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