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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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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村民,能否报销异地看病的费用?如何报销?那哪里可以查阅到相关流程和要求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3-06-23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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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向皖事通办咨询:异地就医如何报销问题。贵池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医疗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参加了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池州市贵池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贵政办【2019】40号)相关规定,市域外省内住院报销比例(正常转院)=医疗总费用-起付线(省三级2000)-负面清单-不可报销费用*65%,保底补偿(总费用-起付线-负面清单)*45%;省外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医疗总费用-起付线(总费用20%,单次不足2000按2000收取,最高封顶10000)-负面清单-不可报销费用*60%。上述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按规定转诊转院,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大额门诊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医疗总费用-起付线(1000元)-负面清单-不可报销费用*45%,年度内2500元封顶。线下报销将发票、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原件、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递交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地址:贵池区通港大道与梅林路交叉路口,迎宾花园综合楼),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此项业务。
6月25日,贵池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经办人:唐传兵,联系方式:0566-2029858。

承办单位:贵池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3-06-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