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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6-06-30 11:13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1.育儿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
2.申请提交后,20个工作日(2025年4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由代发机构在每季度末集中发放,2025年集中发放时间为12月底前,其后集中发放时间为每季度末,即:3、6、9、12月底前。
3.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申领人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社保卡作为补贴资金接收账户。由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的补贴发放至监护机构对公账户。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申请时限是怎么样的?
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入户登记后,申请人在以下规定的年度内及时申请,每年只能申请一次。(1)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研究中,会尽快更新说明。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不能补领。后续年份的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申请方式是怎么样的?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或皖事通APP里的“育儿补贴服务申领专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补贴标准是多少?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我省执行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先申领整年补贴,再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3)为确保我省每名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公平地享受到育儿补贴,对于已领取过我省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的家庭领取金额超过应领取国家育儿补贴总金额的,不再发放国家育儿补贴。低于应领取国家育儿补贴总金额的,可申领应领取国家育儿补贴总金额与已领取我省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金额的差额(差额低于或等于3600元的,一次性补齐差额;差额高于3600元的,先分年度按每年3600元发放,下一年度补齐剩余部分)。
所需材料有哪些?
首次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次年申请续领,如相关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提交材料,仅需在线确认或通过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线下确认申请信息即可。若相关信息有变化,需按要求补充提交新材料。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中:
婴幼儿亲生父母申领的,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婴幼儿养父母申领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其他监护人申领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广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米斗。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收养,且户口登记在我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二)申领人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