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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创新产品培育认定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6-06-18 15:42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该“一件事”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已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相关单事项申报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该“一件事”主要依据有哪些?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拓展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11号);
4.《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
5.《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
6.《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皖制造强省组〔2024〕5号)。
该“一件事”联办事项有哪些
省级新产品认定+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
安徽工业精品遴选+
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遴选+
信用报告服务+
纳税缴税信息核查
该“一件事”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单位除需符合本办事指南第三条"适用对象"的要求外,还需分别符合拟申请办理的各单项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单项事项的认定/评定/遴选管理办法或通知)。
该“一件事”办理方式是什么?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皖企通"APP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省通办"系统进行申请,联办信息将实时推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办理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