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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民政篇)“百问百答”——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09 14:58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哪些人可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何认定?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
如何申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哪些材料?
需提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安徽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及儿童父母失联认定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哪两项?
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应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应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哪些渠道?
(1)线下申请: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限制。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系统受理“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将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业务属地按照逐级审核程序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将结果实时反馈受理地。
(2)线上申请: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皖事通”APP等终端在线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如何审批确认残疾人两项补贴?
由申请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对个人身份信息、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县级残联对申报对象的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完成审定。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方式?
对审定符合条件的,自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一卡通”按月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与其他保障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1)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5)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6)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7)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