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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民政篇)“百问百答”——临时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09 14:52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哪两类?
急难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家庭成员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临时救助方式有哪几类?
资金救助;实物救助;转介服务。
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居住证),临时救助申请及诚信承诺书,家庭或个人遭遇困难情况说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其他相关材料。
如何申请审批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入户调查、委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
临时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急难型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