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申办缓缴业务
发布时间:2025-06-03 10:23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期限宜为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怎么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申请→窗口办理或网上受理并初审→业务部门审核办结
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缓缴期限宜为一年。
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缓缴期限宜为一年。

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需要哪些材料

1、《单位缓缴或降低比例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下载);
2、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会议纪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公示)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材料(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会议纪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公示)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材料(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业务咨询电话

0566-32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