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转移及合并业务
发布时间:2025-06-03 10:09 信息来源:12345热线

个人账户转移申请条件

职工工作变动时,需办理账户转移。

怎么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办理途径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后打印;
(2)将纸质表格报送至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3)中心柜面受理,符合条件当即办结;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原因;
(4)一次办理3人或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途径二: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通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便民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单位汇补缴申报”法人用户登录进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2)在“单位业务”-“个人转移”-“增加个人”,在弹窗中输入转移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3)第(2)步完成后,在“汇补缴”-“汇缴申报”-“启封”,输入转入职工信息,输入完毕后,连同当月其他全部变动情况生成清册,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1)单位填写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后打印;
(2)将纸质表格报送至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3)中心柜面受理,符合条件当即办结;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原因;
(4)一次办理3人或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途径二: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通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便民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单位汇补缴申报”法人用户登录进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2)在“单位业务”-“个人转移”-“增加个人”,在弹窗中输入转移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3)第(2)步完成后,在“汇补缴”-“汇缴申报”-“启封”,输入转入职工信息,输入完毕后,连同当月其他全部变动情况生成清册,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个人账户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途径及所需材料:
办理途径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后打印;
(2)将纸质表格报送至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3)中心柜面受理,符合条件当即办结;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原因;
(4)一次办理3人或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途径二: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通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便民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单位汇补缴申报”法人用户登录进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2)在“单位业务”-“个人转移”-“增加个人”,在弹窗中输入转移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3)第(2)步完成后,在“汇补缴”-“汇缴申报”-“启封”,输入转入职工信息,输入完毕后,连同当月其他全部变动情况生成清册,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办理途径一:柜面办理
(1)单位填写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写完整后打印;
(2)将纸质表格报送至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3)中心柜面受理,符合条件当即办结;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原因;
(4)一次办理3人或以上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途径二: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通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便民服务-安徽政务服务网单位汇补缴申报”法人用户登录进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
(2)在“单位业务”-“个人转移”-“增加个人”,在弹窗中输入转移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3)第(2)步完成后,在“汇补缴”-“汇缴申报”-“启封”,输入转入职工信息,输入完毕后,连同当月其他全部变动情况生成清册,保存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批。

个人账户合并

个人申请: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综窗,均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当日办理完结。
中心办理:公积金中心每月对本市公积金账户进行核查,确认多个账户确属同一人账户的,中心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中心办理:公积金中心每月对本市公积金账户进行核查,确认多个账户确属同一人账户的,中心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个人账户合并需要哪些材料

柜面办理时,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