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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购房补贴

名称

经开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购房补贴

政策条款内容

1.在开发区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中创业就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2.在开发区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中创业就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师或取得相应技能资格证书的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日期

2021-11-01 至 2021-11-30

联系电话

0566-2125010

责任单位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对象

在开发区相关单位新引进的符合保障对象范围规定的各类人才,在开发区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

申报条件

(一)在开发区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中创业就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中科院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安徽省首席专家、安徽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安徽省“115 产业创新团队”、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等专家。
3.拥有符合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重大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在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著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4.在开发区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拥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且其成果已在其创办企业中成功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领军人才。
5.在开发区新落户的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中,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负责项目运作的高级管理人才(仅限董事长、总经理)。
上述1、2、3款人才的专业背景应和在开发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开发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开发区企业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上述4、5款人才在开发区创办的企业应已建成投产。
(二)在开发区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中创业就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师或取得相应技能资格证书的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1.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
2.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
3.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工程师、技师等。
上述高校毕业生或人才的专业背景应和在开发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开发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工作12个月以上或者其在开发区创办的企业应已建成投产。

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联合区财政局、区人才办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复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负责打卡发放至人才本人的个人账户。

服务承诺

本办法与池州市或开发区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个人才只享受住房资金补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