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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质量奖

名称

市政府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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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对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提名奖获奖组织,由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扶持方式

事后奖励(不通过县区)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日期

2021-12-14 至 2021-12-20

联系电话

0566-2083827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服务对象

获得第五届市政府质量奖、被市政府通报表彰的组织

申报条件

1.市政府通报(原件);
2.企业银行账号信息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一式三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单位 申报材料(附件2)包括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申报组织必须对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池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可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或市市场监管局部门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4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4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字体、行距1.5倍。 示例样表
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2.申报受理。3.审查复核。4.项目公示。5.资金拨付。

服务承诺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2.严格按照奖补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组织项目申报;3.严格审查复核,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挥财政资金正向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