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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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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

政策条款内容   查看政策

一、推进质量品牌升级:1.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2.被评定为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3.承担并通过创建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含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一次性分别给予创建主体50万元、15万元奖励。
  二、支持标准研制:4.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且被立项文件列为主持单位)、全国性团体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省级团体标准和市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的单位,每个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5.主持修订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个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三、推动标准实施6.承担并通过评估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含长三角区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7.获评AA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四、鼓励标准创新:8.承担并通过评估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9.首次获评全国、全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10.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支持标准化组织建设:11.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12.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13.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六、鼓励知识产权创造:14.新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有效发明专利首次达5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有效发明专利首次达10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15.对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每国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按每件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16.对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七、强化知识产权管理:17.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园区,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18.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19.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且通过省级以上验收合格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20.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1.对本市专利权人维权胜诉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方专利无效请求并成功判定对方专利无效的,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
  九、促进知识产权运用:22.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照利息的1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30万元。23.对企业通过担保取得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按企业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10万元。
  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24.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当年即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25.对开展专利权托管服务的我市服务机构,托管企业达100家或年新增100家以上,且发明专利失效率为零的,奖励5万元。

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县区初审推荐)

网上申报项目起止日期

2021-08-02 至 2021-08-24

联系电话

2083840、2083826、2090175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服务对象

在池州市区域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或单位,但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以及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不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的除外。

申报条件

1.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2.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申报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申报主体开户行许可证及账号;6.企业征信报告;7.申报单位承诺书;8项目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 一式2份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将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服务,加强审核,确保项目不漏报,不虚报,于8月24日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推荐函、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申报流程

1.发布通知。2.申报受理。3.审查复核。4.项目公示。5.资金拨付。

服务承诺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2.严格按照奖补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组织项目申报;3.严格审查复核,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挥财政资金正向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