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
经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请省外办初审、外交部终审,由外交部为符合资质的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池州市(工商注册地为池州)外向型企业中方(大陆)人员办理旅行卡。
协助符合资质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
(0566)2811219
市政府办公室
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池州市(工商注册地为池州)外向型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包括民营企业人员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企业的中方(大陆)人员,并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非我省户籍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应不得少于2年。
(1)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池州市(工商注册地为池州)外向型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可申办旅行卡。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包括民营企业人员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企业的中方(大陆)人员,并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非我省户籍人员在企业工作时间应不得少于2年。
(2)非公有制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量化标准:
①货物进出口类企业
注册资金 员工人数 上年度进出口额 上年度纳税 负债率
(万元) (人) (万元) 情况 ≤
50 制造业50, 100 完成依法 80%
贸易10 纳税
②工程、投资及技术合作类企业
注册资金 员工人数 工程、投资及技术 上年度纳税 负债率
(万元) (人) 合作项目(个) 情况 ≤
50 10 1 完成依法纳税 80%
注:投资类企业不含金融企业。
③无海关进出口证明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工程、投资及技术合作类企业人员须提供相关对外合作资质证明和项目证明。
④对确有需要、条件不完全符合量化标准要求的企业,应由各级外办主任负责审批相关申请并签名,有关申请材料及审批手续需留存专卷备查。
(3)申请企业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可查,且企业信用信息等级必须“合格”;申请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上年度等级必须为“A”或“B”级,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上年度必须为“完成依法纳税”;有进出口活动的申请企业,必须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可查,且企业信用信息等级必须为“一般信用企业”(含)等级以上。
(4)申请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
(1)注册
图表-企业用户注册
图表-系统主界面
点击红圈位置“创建新办团组”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选择“团组成员”,点击“添加成员”
流程图:
服务态度热情,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效率快捷,方便服务对象。服务行为规范,坚持依法行政,按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