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池政办秘 |
标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 | 文号: | 池政办秘〔2025〕1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池州市发展改革委 | 咨询电话: | 0566-2819206 |
池政办秘〔202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措施责任清单
序号 |
贯彻落实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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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提升消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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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彻执行省最低工资标准,做好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落实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直接认定相关政策,推动技术工人技能薪酬双提升。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 |
积极落实国家、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政策。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 |
3 |
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左右。在全市城市社区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加快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推进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务工500人以上。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
(二)扩大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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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谋划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统筹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引导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5 |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市税务局 |
6 |
组织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池州”系列促销活动300场以上。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7 |
积极培育演艺、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创新场景。 |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
8 |
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6个、农村幸福院31个。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全部开设普惠性托班,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 |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
(三)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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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企业参与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机会清单,打造“皖美消费”新场景5个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 |
10 |
力争创成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条,争创安徽省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11 |
推出一批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强的文旅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文旅消费新场景示范试点和品牌。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2 |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全国首店、省市首店。 |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13 |
招引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大众冰雪季活动。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14 |
出台支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争创省级长三角康养基地。 |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四)扩大高品质文旅产品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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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大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资金申报争取力度,加快推进四大片区规划落地。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
16 |
力争石台天路风景道创成省级旅游风景道,加快推进美丽公路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17 |
支持文化场馆创建旅游景区,建设公共文化空间20个以上。支持华龙洞遗址争创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举办520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鼓励景区实施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对组织入境团体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8 |
举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30场以上,推出5条专属旅游线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19 |
召开全市民宿产业发展大会,发布池州民宿品牌和标识,积极培育全国甲级、乙级民宿、皖美金牌民宿。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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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重大项目牵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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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新开工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200个以上,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8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谋划储备一批“两重”项目,争取纳入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 |
21 |
全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以商招商、基金招商,力争新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500个、到位资金1200亿元以上。 |
市投资促进局 |
22 |
加强重大项目分级分类谋划,开展重大项目策划评议,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借助高水平智库,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
市发展改革委 |
(六)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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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增强市属国企核心能力,推动市属国企提升市场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启动文旅REITs项目,打造新业态新场景。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24 |
加快推进高速、国省干线、水运、绿色储能基地、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5 |
加大教育、体育、养老、医疗等民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实施力度,实现社会领域投资稳步增长。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
26 |
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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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5个以上。建立市、县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信息。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
市发展改革委 |
28 |
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民间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能保快保。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9 |
新增能耗用于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70%。 |
市发展改革委 |
(八)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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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抢抓省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机遇,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审核筛选,做好项目发行、调度推进等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 |
31 |
依托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流程全周期提供重点项目融资服务。 |
市发展改革委 |
32 |
积极争取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统筹,做好市域内用地指标统筹。探索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模式,推动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混合布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3 |
科学配置林地定额,对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定额实行应保尽保。 |
市林业局 |
34 |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市、县分级保障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推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支持非“两高”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指标。 |
市发展改革委 |
三、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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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大科技创新攻坚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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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建设科技项目库,遴选一批优质项目申报省科技攻坚项目,争取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和基础研究专项资金。 |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6 |
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行动。落实“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开展“一行一产品”和“一市一天使”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对接活动。 |
人行池州市分行、池州金融监管分局 |
(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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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重点支持东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江南集中区商业航天顶尖孵化器建设,积极申报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顶尖孵化器。 |
市科技局 |
38 |
力争新培育“三首”产品9个。支持“三首”产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大产品更高水平研发投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9 |
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批准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创新产品。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科技局 |
(十一)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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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池州科创中心建设“一地四中心”,力争2025年入驻科技型企业达到40家。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
41 |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优化组建产业研究院3家,提升创新平台开放服务能力。 |
市科技局 |
42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组建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争取“揭榜挂帅”省产业创新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 |
43 |
组织企业申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以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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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提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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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快发展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空港物流园(京东云仓)、平天湖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力争新增5A级物流企业1家。 |
市发展改革委 |
45 |
组织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争取获批2家以上。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力争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1家、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1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十三)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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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加快建设省级镁基新材料汽车轻量化配套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积极争取省级政策资金。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47 |
梯度培育制造业集群,力争新增1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48 |
指导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聚焦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实施产业链协同攻关,遴选一批项目争取上级研发投入和设备购置费补助。 |
市发展改革委 |
(十四)推进未来产业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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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积极培育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空天信息产业,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大量子信息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100家。加强制造业场景应用创新,新增具有示范性的应用场景10个以上。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50 |
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设开放,挖掘高价值场景项目。 |
市科技局 |
51 |
大力招引低空飞行器整机和零部件研发制造等链上企业,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
52 |
加大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培育及应用示范等支持力度。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53 |
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推进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建设,支持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 |
市农业农村局 |
(十五)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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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80个,完成200家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1000家规下企业数字化应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5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国家及省政策资金,推动煤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设备更新节能改造。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56 |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新增省级新产品9个、“三首”产品9个、工业精品3个、标志性产品1个。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7 |
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资金支持。 |
市发展改革委 |
58 |
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科学合理扩大“光伏+既有建筑”规模。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十六)做强做大数字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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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打造区域性、行业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新增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4个、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园区1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0 |
指导企业对照国家、省支持人工智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方向,积极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支持。 |
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
61 |
加大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组织2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五、推动经营主体提质扩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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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力培育优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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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加大“五上”企业培育招引力度,净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63 |
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增市级科技领军企业10家。 |
市科技局 |
64 |
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推介和上市资源培育活动,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新增报会企业1家。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65 |
大力开展总部项目招商,加快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6 |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待全省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后,开展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评价及结果运用。 |
市市场监管局 |
67 |
加强“创业辅导第一站”品牌建设,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供“证前指导”。 |
市市场监管局 |
(十八)发展壮大民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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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出台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9 |
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70 |
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
市科技局 |
71 |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不低于80%。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72 |
出台涉外企业避险补助办法,扩大民营企业外汇套保避险规模和覆盖范围。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十九)加大助企惠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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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制定出台“增信流水贷”工程工作方案,推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74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75 |
逐步将符合要求的中型企业纳入无还本续贷的范围。 |
池州金融监管分局 |
76 |
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银行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力争实现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 |
池州金融监管分局 |
77 |
深入实施创业池州行动,面向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78 |
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 |
79 |
分路段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
80 |
途经江淮运河集装箱船舶、清洁能源船舶过闸费在原核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
81 |
开展制造业“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15场次以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二十)支持企业并购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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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开展潜在并购企业、拟引进战略投资企业摸排,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对接服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
83 |
积极对接省新兴产业引导母基金,争取在我市设立半导体、新材料、人工智能相关产业主题子基金。 |
市产业强市专班有关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国资委) |
84 |
积极为辖内企业重大项目布局、战略性并购重组提供有力信贷支持。 |
池州金融监管分局 |
六、全力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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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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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展会42场以上,有序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会60场以上。鼓励企业加强国际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安徽出口品牌”,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特色化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广“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投保模式和“信保贷”业务,扩大小微出口企业免费出口信保保单覆盖面。 |
市商务局 |
(二十二)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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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积极争创安徽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强,为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加大二手车出口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力度,培育招引二手车出口主体。 |
市商务局 |
87 |
用好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原产地申报、口岸查验、出口退税等工作,为企业做好服务。 |
市商务局 |
88 |
引导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常规优质企业和首办户优质企业认定。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二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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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赴海外开展5场以上宣传推介和招商活动,积极承接省“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海客圆桌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外资招引平台溢出效应,导入境外客商资源,力促更多外资项目签约。 |
市商务局 |
90 |
落实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鼓励并指导企业走出去开展反向投资。 |
市商务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91 |
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
市税务局 |
92 |
积极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试点工作。 |
人行池州市分行 |
93 |
增设“绿色专窗”,为在池外国人就近就便提供签证延期服务。用足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引导境外游客来池观光和从事商务等活动。 |
市公安局 |
(二十四)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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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支持开发区以多种方式融入境外合作园区建设,依托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和皖企境外商务服务网络资源,推动我市有意愿“走出去”企业“抱团出海”。 |
市商务局 |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
||
(二十五)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
||
95 |
持续打造安全韧性城市,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127公里、城镇老旧小区28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执行现行75%节能标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96 |
积极争取“两重”“两新”方向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向县域延伸。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
97 |
围绕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立“城品活力贷”项目库,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城品活力贷”贴息政策。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二十六)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
||
98 |
改造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1036户,停止新建安置房,大力推进房票等货币化安置。落实“好房子”政策,推动第四代住宅和智慧社区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99 |
收购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住房600套,积极推进收购存量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新模式。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
100 |
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形合理供应房地产用地。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回收闲置存量土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1 |
深化“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工作,分批分类做好新增贷款项目和存量贷款“白名单”项目金融服务。 |
池州金融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二十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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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实施好中央及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和超长期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政策。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万亩,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推进东至县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103 |
积极谋划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推进东至县设施农业更新改造。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4 |
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计划”,推动涉农贷款增量提质。 |
人行池州市分行、市农业农村局 |
(二十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
105 |
申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44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10个,市县配套资金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改厕7000户,加大对农村改厕长效管护的支持力度。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106 |
新改建农村公路104公里,全面开展“万村清万塘”行动。 |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
107 |
全面落实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对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的第三方企业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
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
八、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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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优化利企便民服务 |
||
108 |
升级“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功能,做好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上线推广。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提升综合窗口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建设,推深做实增值化涉企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109 |
出台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任务清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等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
110 |
优化“免申即享”平台功能,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 |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数据资源局 |
(三十)规范涉企执法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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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探索实行扫码入企制度,将“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有机融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柔性执法”,落实重点执法领域426项轻微免罚事项。 |
市司法局、市有关部门 |
112 |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金融、行业协会、水电气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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