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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003280140/201809-0003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市管理
成文日期: 2018-09-10 发布日期: 2018-09-10 14:50
发文字号: 池政办秘〔2018〕1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环卫处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23660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8132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先行试点,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公众基本接受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到2020年底,主城区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范围

(一)试点阶段(2018年)选择部分党政机关、宾馆酒店、学校、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开展试点。

试点党政机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试点宾馆、酒店:大九华宾馆、百岁大酒店。

试点学校:贵池区城关小学、池州市第十一中学、池州市第一中学。

试点农贸市场:青阳路农贸市场。

试点居民小区:华邦阳光城、水木清华、凯旋门、香格里拉、平湖观邸、紫悦府。

(二)推广阶段(20192020年)。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在主城区范围内全面推广。

三、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任务。

1.试点党政机关。 

工作内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试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组织协调。试点党政机关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正确分类投放。

完成期限:201812月底

牵头单位:市管局(接待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试点宾馆、酒店。

工作内容:市旅游发展委负责星级宾馆、酒店分类试点的宣传动员工作,督促试点宾馆、酒店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试点宾馆、酒店经营主体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正确分类投放,餐厨垃圾必须交由取得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运输、处置。

完成期限:201812月底

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责任单位:大九华宾馆、百岁大酒店经营主体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烹饪餐饮协会

3.试点学校。

工作内容:市教体局负责试点学校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试点学校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各试点学校负责本校责任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正确投放。如试点学校设有内部食堂,其餐厨垃圾必须交由取得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运输、处置。

完成期限:201812月底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贵池区城关小学、池州市第十一中学、池州市第一中学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试点农贸市场。 

主要内容:市工商质监局负责试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工作。贵池区政府负责试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和实施推进工作。农贸市场经营主体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正确分类投放(重点将农贸市场有机垃圾集中收集、单独存放),交由取得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运输、处置。

完成期限:201812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贵池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局

5.试点居民小区。

主要内容: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试点小区垃圾分类的行业监管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贵池区政府、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调度考核等工作,督促辖区街道、社区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分类试点工作,并督促、指导物业公司落实垃圾分类投放的主体责任。

完成期限:201812月底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责任单位:贵池区政府、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20192020年工作任务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计划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窗口单位和居民社区等场所,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培训加强对市、区两级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市教体局负责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垃圾分类培训教材的编印工作。

(三)督察考评组织开展对试点党政机关、宾馆、酒店、学校、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察考评,加大对考评结果的通报和运用力度,将考评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总结推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密切沟通协商,加强工作配合。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经费保障,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常态化。

(四)强化考核监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方案,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定期公布工作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附件: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长:雍成瀚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贾     市政府副市长

   员:江文兵  市委副秘书长、市管局(接待办)局长(主任)

            马胜利   贵池区政府区长

            程国清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友华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汪庭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市信息办主任

            胡学慧  市教体局局长

            王良秀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树生  市财政局局长

            戴卫东  市环保局局长

            张良浩  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张寿锋  市农委主任

            程炎生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广新局局长

            刘保权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江兴来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曹先林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汪善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胡军保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玉庚  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局长

            张金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国富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教育组、技术指导组、执法保障组、督察考评组。

一、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管局(接待办)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宣传教育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信息办、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技术指导组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主要职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计划,开展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垃圾分类技术指导工作。

四、执法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从事餐厨垃圾运输的车辆,依法打击违法从事餐厨垃圾加工、经营餐厨垃圾产品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厨垃圾运输处置活动中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督查考评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办室

成员单位:市教体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质监局、市管局(接待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察考评机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考评工作,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8-09-10 14:50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