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办〔202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9号)精神,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促进快递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解决制约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调整优化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提质增效推动邮政业公共服务均等化,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到2022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二、重点任务
(三)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启动市快递物流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开展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建设。坚持快递运输系统网络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完善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快件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快递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快推动“快递进村”,打破农村最初一公里收寄和最后一公里投递障碍,培育和引导全市特色农业转型升级,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使广大农民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快递服务,切实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到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实施物流基础设施网化工程,鼓励和支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和服务供给,加大农村冷链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道班驿站化改造试点工作,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邮政池州市分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助力产业发展,实施“快递进厂”工程。围绕产业强市,在开发区(园区、厂区)推进快递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快递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导邮政快递企业采取直接参与供应链管理、定制化服务、入场物流、仓配一体化等方式,与先进制造业紧密融合,提升开发区(园区、厂区)综合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快递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信包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开展快件共同配送,与其他行业合作建设门店形象统一、服务标准的快递公共服务站。支持快递企业在人员密集区域的单位、院校、商业街区和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化邮件快件投递设施。鼓励住宅小区升级传统信报箱,配建智能信包箱等邮件快件智能投递设施,以适应群众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两方面需求。老旧小区改造时,试点建设推广智能信包箱。加强市场自主投放的各类智能快递服务终端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快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快递。落实好“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产业协调”要求,大力实施“2582”工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寄递企业和广大用户参与行业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从源头减量、清洁运输、分类投放、合理处置等环节着手,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筑牢安全屏障,加强“平安快递”建设。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九)加强规划引导。强化规划引领,做好市级邮政快递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做好市域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及快件收派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应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城市控制性详规也应统筹考虑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的快递企业,享受园区企业同等政策。快递企业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用气按照非居民用价格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池州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强化财政扶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投资补助和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区)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根据快递业发展实际,市级财政统筹每年给予80万元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完善市以下快递市场监管体系,鼓励各县区成立县区邮政业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加强快递经营行为监管和寄递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进快递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失信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开展快递市场法人主体信用评定,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保障快递车辆通行。倡导快递车辆文明通行,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妥善解决快递车辆市区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前提下,允许专用快递车辆临时停车,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装卸货物后,立即驶离。进一步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根据实际情况,为快递企业收投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便利。鼓励快递企业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保险机构为快递电动三轮车提供商业保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加快快递人才培养。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快递人才培养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培养快递专业人才。支持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快递工程类职称评审。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快递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本地区支持措施,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快递业监管,完善邮政管理体制,推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要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督促落实工作。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