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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1812-0001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8-12-29 发布日期: 2018-12-31 15:25
发文字号: 池政办〔2018〕52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辉明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83822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池政办〔201852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82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并重、创新引领和融合发展并行、全面发展和重点突破并举、监管监督和行业自律并进的原则,着力培育广告市场主体,调整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构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广告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力争到2020年,全市广告经营额达到1.5亿元;全市拥有3户以上经营额过千万元的广告企业、2户中国一级资质广告企业、5户以上中国二级资质广告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培育、扶持一批资质好、潜力大、有特色、经营行为规范的广告企业,促进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广告创意和设计企业,支持广告工作室等形式的小微广告企业发展。支持本市广告企业拓展全省乃至全国市场,扩大本市广告企业与广告服务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广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广告上下游产业对接、融合、渗透其他产业,不断延伸和拓宽广告产业链。推动区域内广告产业协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发展壮大广告产业,增强其区域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促进广告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广告业创新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和创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广告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提高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水平,促进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全息投影等以数字、网络为支撑的各种新技术在广告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广告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鼓励、支持广告业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以互联网+广告为重点,建设形态灵活、技术先进、具有竞争力的融合型广告新媒体。推动广告业与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农业、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助推广告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品牌树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四)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机制,出台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相关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提供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开展公益广告活动。要加强全市公益广告支出统计管理,合理安排公益广告的发布比例,实现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的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我市公益广告统一发布制度,统一安排、统一管理。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意设计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服务三优池州建设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广告行业组织,逐步建立交流合作、创业孵化、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广告业调查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支持广告行业组织建设广告业发展信息数据库,推进行业信息共享,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广告业企业名录建设,做好动态管理。推进广告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层次分明、实用的广告标准体系。鼓励广告市场主体申请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广告业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六)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加大产教融合力度,不断拓宽广告业人才培养渠道。鼓励广告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支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基础教学和实训教学,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广告人才。引导广告企业创建学习型组织,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广告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人才。(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实行广告企业注册和广告发布许可实施的便利化,重点支持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等国家鼓励类广告企业的设立。支持、鼓励广告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支持有竞争实力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承包、收购等方式,组建股份制广告公司或广告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贯彻落实财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文化、科技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在池具有法人资格的广告企业。落实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等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广告企业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落实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的规定,减轻广告企业负担。研究制定我市名优特农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政策,扶持引导名优特农产品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广告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告产业领域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广告业的融资品种,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池州银监分局〕

(四)其他支持政策。推动广告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广告企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政府采购广告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结合城市功能发展,科学合理规划户外广告。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促进广告业发展纳入议事日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研究,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完善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牵头,工商质监、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城市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广告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广告业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商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二)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虚假违法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广告发布指导和监测,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广告监管效能。落实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广告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发挥广告行业组织在服务会员、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广告行业组织提出有关政策和立法的建议,支持广告行业组织开展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建设,制订行业自律规则、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升全市广告业公信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8-12-31 15:25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