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占用公共空间资源的大型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资源化利用以及大型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核准、处置场设置规划、运输处置许可、资源化利用和日常工作稽查。
(七)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督促指导县(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全市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停车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工作。
(十)负责行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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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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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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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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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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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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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945.1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945.1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2.64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87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1.54万元,占97.1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6.19万元,占2.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91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71万元,占25.58%;项目支出5148.13万元,占74.4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83.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683.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7.11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5.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1.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94万元,增长21.66 %。主要原因:一是新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二是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1.5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21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一是新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二是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万元,占0.04%;教育(类)支出476.08万元,占22.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5万元,占3.87%;卫生健康(类)支出22.56万元,占1.07%;节能环保(类)支出98.38万元,占4.67%;城乡社区(类)支出1314.58万元,占62.37%;住房保障(类)支出66.04万元,占3.13%;其他支出(类)47.56万元,占2.2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二是预算追加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其中:基本支出1532.68万元,占72.72%;项目支出575.08万元,占27.2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2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当年单位抚恤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8.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8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9.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70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37.89万元。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68.11万元调剂到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
11.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主要用于城管执法购买服务。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6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14.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主要用于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协议解除补偿金。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46万元,支出决算为66.0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7.9%。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6万元 ,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76.05万元,本年支出4576.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86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6.62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57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牛皮癣清理等项目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3万元,比2018年减少103.76万元, 下降 45.15%,主要原因是单位体制改革,人员分流下划贵池区,经费随人一起下划贵池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局机关车辆全部参加公车改革,现有车辆均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在2019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