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办秘〔2022〕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9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创优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以下简称“一业一查”),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破解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难题,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基本原则。“一业一查”是指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整合,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的监管模式。
全面覆盖。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清单管理。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对同一业态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开展联合抽查。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发布,原则上成熟一批、发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
信用监管。“一业一查”要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对于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池州市八大新兴产业中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在企业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商标使用情况等方面,施行触发式监管;对于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智慧监管。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一业一查”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移动监管、远程监管,推动“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寓管于服。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行“简约”之道,做到一张清单管边界、一本手册管检查、一次上门管秩序、一个平台管信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一业一查”模式得到全面推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池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一业一查”“一册两单”。市、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制定行业统一检查单,整合各协同部门的监管指引,汇编成统一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主体行业类型、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部门任务分工等,合理安排联合检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监管扰民。〔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分类建立“一业一查”“两库”。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整合现有监督检查对象和各联合监督检查部门执法检查人员等信息,建立“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一业一查”监督检查专家库,聘任综合执法系统、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检查事项的指导与监管。各牵头部门要借势借力,将条线布置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一业一查”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检查最大效力。〔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统筹制定“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包括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年度抽查计划应及时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有特殊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增设、延迟、取消部门“一业一查”任务,以及更改抽查比例和频次的,可对“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进行调整,报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将调整情况公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科学组织派发“一业一查”检查任务。依托“监管平台”,实现检查任务后台磋商、线上分发。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的工作成效。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规范实施“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在开展“一业一查”监督检查中,要积极拓展“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范围和场景,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对接匹配。积极推行“双随机+网格化”模式,建立由抽查人员负责问题发现、当场处理,网格人员负责后续跟进、闭环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双随机抽查与网格化监管的双向赋能。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依法公示并同时推送至相关部门,涉案线索证据材料同步纳入证据共享库。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和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归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牵头单位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办案机构,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和相关处理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和电子执法文件等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并做好归档和保管。〔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开展“一业一查”模式监督评价。各地要对“一业一查”跨部门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检查协同、任务实施、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执法对象有关意见,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当地“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报当地政府协调。将各监管部门开展“一业一查”模式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特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于每年3月底前梳理完善本部门牵头发起的“一业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抽查清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的,要及时报本级“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规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清单调整情况。
(二)全面实施。各牵头部门应于每年3月起至11月底,依据“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牵头开展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各协同部门要主动积极配合,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提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总结提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工作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每年度12月底前对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一业一查”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对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牵头的“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各联合检查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扎实做好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准确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和规范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一业一查”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协同处理水平。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一业一查”专职联络员,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防止监管脱节。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一业一查”工作计划安排。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专职联络员和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各牵头部门及时汇总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一业一查”联合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提高企业和市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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