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512-00016 组配分类: 清单公开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国家统计局池州调查队涉企统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8
废止日期:
国家统计局池州调查队涉企统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08 09:30 来源:国家统计局池州调查队 字号:[默认 超大]

检查主体

法定依据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国家统计局池州调查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3.《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2.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十条。

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