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510-00083 组配分类: 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30
废止日期:
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5-10-30 14:47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会议公开


会议名称: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

会议地点:市政府会议室

与会人员:市长贺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贺东、方能斌、储晓焱、王珏、汪政同志出席,曹霞、胡军保同志因公缺席,池州军分区杨钧、市政协吴振亚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江兴来、程芳、章小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石苗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听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池州调查队关于池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2.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池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的汇报。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调整市与九华山风景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汇报。

4.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立法工作和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事项: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三农”家底的重大举措。要准确把握普查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做到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强化协同联动,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及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经费保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做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立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持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紧扣池州发展所需、问题所在、群众所盼,确保立法务实管用。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与现有政策法规的衔接,严防“ 制度打架”、监管真空。要严格按照立法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高效推进,确保各项立法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