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510-00063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标题: 我市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23 发布日期: 2025-10-23
废止日期:
我市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发布时间:2025-10-23 08:28 来源:池州日报 字号:[默认 超大]

从10月20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缴费期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含本市户籍、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和就读学生)均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执行国家最低标准,即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针对重点人群,我市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无需缴费,低保对象每人缴费40元,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每人缴费8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缴费200元。上年度已在本市参保的居民,可线上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渠道完成缴费,或线下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缴费。首次在本市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的缴费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为鼓励居民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也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而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至少3个月的参保待遇等待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更是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持续巩固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同步推进缴费流程优化、服务渠道拓展及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提高参保登记和缴费的便捷性、集成化。”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