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方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构建“党建引领+信用监管”的协同治理体系
1.党建引领深化协同治理。以“一年推广打基础、两年深化出成效、三年规范促提升”的思路,深入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2024年实现全市570个住宅小区党组织覆盖率100%,成功打造4个省级、18个市级“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通过“双抓”考核,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对物业治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议事协商机制的流畅运行,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信用监管与质量考核同步发力。出台《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全面构建行业信用体系,完成物业
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其中A级17家,B级63家,C级80家;严抓服务质量考核测评工作,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向社会公布,目前已经在局官网公布了4次季度考核结果。将信用评价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对信用等级较高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纳入评优评先考察范围,对排名靠后的企业加大项目检查频次,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约谈、清退工作,自去年以来,依法依规清退物业服务企业11家,约谈29家。
3.公示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认真贯彻省住建厅部署的“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内容,制定完善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清单及模板(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执行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同时,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季度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予以通报,并记入物业企业诚信档案。
二、完善“法规标准+智慧监管”的物业收费管理机制
1.不断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市场机制。《池州市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已对电梯能耗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小区停车费等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同时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指导标准》《关于调整主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帮助业主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理念。2023年《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
2.全面推进智慧物业平台使用。上线运营“池州市智慧物业”,设立投票表决、物业投诉、报事报修、在线缴费等服务模块,并同步上线微信小程序服务端,目前已录入物业企业160个,业主委员会83个。我局坚持把平台的推广运用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发布通知和召开会议督促各地加大信息录入工作和推广使用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积极参与线上缴费,运用平台做好物业费收支管理,定期公示小区物业费、公共收益等收支信息,实现物业管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方式、有序生活环境。
三、强化业委会“全周期规范管理”的自治能力建设
1.完善业委会法规政策。制定《池州市业主委员会指导手册》《池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业委会成立条件、委员资格要求、成立程序及流程等,首次将业委会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全面规范,为属地开展业委会的组建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在《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进一步细化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数量、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标准、业主大会决定事项、业委会职责和业委会禁止行为等,另外还创新设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用于填补小区业委会暂时无法成立的空白期,保障业主自治活动正常开展。
2.规范业委会选举过程。围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红色业委会”工作指导,要求街道党工委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把好业委会筹备组、换届小组以及业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和选举组织关,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优化业委会人员配置。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需经社区参与、确认,由街道(社区)和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确保业委会选举过程规范、严谨。截至目前,全市574个小区实现小区自治率100%。
3.加强业委会日常监管。制定《池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各地自行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年度对业委会的任职履职进行考核测评,同时业委会主任每年向社区党组织述职,述职情况作为业委会履职评估和改选连任的重要参考。凡涉及小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物业服务企业解聘选聘、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等,需提前向街道、社区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监督。
四、推进物业行业“分层培训+普法赋能”的专业能力提升
1.常态化开展分类培训。自“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业务指导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园林绿化、秩序维护等各个方面,三年来累计培训1500余人次,极大地提升了从业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按年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和同台竞技的形式,展现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风采。
2.普法与安全双轨推进。我局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印制《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单行本、《物业管理政策问答》宣传册分发至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并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开展《民法典》物权篇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识进小区、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政策解答等形式进行宣贯,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各县区也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大讲堂、消防演练等,不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自身消防技能,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构建安全和谐的小区筑牢防线。
3.支持企业优化重组。鼓励企业拓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整合家政、养老、快递代收等资源,促进企业从单一的物业经营服务向“城市运营服务”拓展。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推进物业企业兼并重组的倡议书》,鼓励企业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协同发展。
尊敬的方代表,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物业管理看似是小区内的日常事务,实则关联着建筑设施维护、业主权益协调、社区安全保障、政策落地执行等多重维度,既涉及硬件设施的改造(如外墙脱落治理、电梯更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也涉及软件体系的搭建(如政策法规的制定、配套文件的细化),这些工作往往需要长期投入和持续磨合,很难通过短期突击一蹴而就。这两年我局在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同时,也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如整顿电动自行车停放乱象、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进程、开展电梯更新改造、治理屋面外墙渗漏、整治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尽管在开展这些专项整治工作时,会面临资金不足、业主分歧大、企业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但作为主管部门从未停下脚步,始终在政策执行、民意沟通、资源整合之间寻找平衡点,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建立长效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积极构建党建引领、部门支持、党员配合、群众参与的小区治理体系,抓好物业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推动物业企业练好内功、做好服务,坚决打好攻坚战,推进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江新民 0566-2310251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