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水函〔2025〕20号
吴雄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实地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自2005年以来,我市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历经“十一五”人饮解困、“十二五”规模化发展、“十三五”巩固提升、“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供水朝着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建成59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612处。其中规模水厂39处(贵池区8处,东至县14处,石台县5处,青阳县10处,九华山2处),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9处,规模以下集中供水工程535处;农村供水受益人口136.8万人。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来看,我市从2020年的93%提高到2024年的9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从农村供水方式来看,我市城市管网延伸覆盖人口41万,规模水厂覆盖人口75万,总共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因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地势起伏大,存在一定规模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导致总覆盖人口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让群众从“有水喝”到能“喝上好水”,我市按照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十四五”以来,采取“建大、并中、减小”方式,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7处,总投资13亿元,提升供水受益人口约40万人;以地方国有公司为主体,加快民营水厂收购,推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的出台实施,推动农村供水法治化进程;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一)城市近郊区域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依托城市水厂供水,按照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使城市近郊区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如2020年贵池区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通过主城区民生水厂、江口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至乌沙、涓桥、秋江、马衙、墩上、里山、江口等7镇街,使农村居民用上了“城市水”。青阳县杨田、朱备等乡镇通过城南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和增设加压泵站等措施,让农村居民“喝上好水”。
(二)重点乡镇逐步建立集中供水规模化。在重点乡镇新建、改扩建规模水厂及管网延伸,打破行政区域界线,以大水厂统一向片区供水,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12个规模水厂,新增供水能力5.06万m³/d。如贵池区唐田镇供水通过牛头山临江水厂延伸主管网18公里,有效提高了唐田镇1.6万人供水保障。原东至县昭潭水厂供水规模3000m³/d,供水覆盖范围为昭潭镇街区;2024年实施昭潭水厂改扩建工程,供水规模为10000m³/d,供水覆盖范围为昭潭镇、泥溪镇全域和龙泉镇部分区域,实现了跨乡镇供水。
(三)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对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无法覆盖的范围,主要采用一体化处理、超滤膜等新型供水设备提升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同时以水库山塘或山泉水井多水源联供提供水源保障能力。全市已对60处小型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备净化消毒设施,有力解决了“遇大水则浑”的问题。对部分分散供水区域,通过规模水厂管网增设加压泵,解决干旱年份水源短缺问题,提升分散供水工程保证率。
(四)分年推进,解决供水不稳定问题。2023年,围绕饮水安全、24小时供水、水质等方面,对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制定了解决293个自然村、4.5万人稳定供水清单,同时有针对性编制完成了《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通过工程措施,分三年逐步解决不稳定供水问题。截至2025年5月底,已解决259个自然村、4.19万人稳定供水。剩余34个自然村、0.31万人,计划2025底前全部解决。
(五)县域统管,全面提升运行管护水平。全市原有规模水厂51处,其中民营水厂41处,国营水厂10处。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等工程措施,覆盖原来12处小水厂(如:侯店自来水厂、坦埠水厂),使规模水厂数量由51处兼并整合至39处。
现有39处规模水厂,其中民营水厂16处、国营水厂23处。目前,16处民营水厂已完成12处资产评估(东至县4处、贵池区2处、青阳县6处),剩余4处正在评估中。各地政府已明确民营水厂均由地方投资公司实施收购,实行统一管理、服务。
(六)规范检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按照规模水厂月检、小型供水点轮流巡检规定,2024年共检测1422个出厂水和末梢水样本点,2025年1—5月份共检测507个出厂水和末梢水样本点,检测结果均合格。二是疾控部门开展监测。2024年,疾控部门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共设置监测点112个,采集检测水样207份,达标率92.41%,达标率基本到达当地县城水平。三是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卫健部门与水利部门联合成立检查组,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对46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合格率为100%。
(七)推进立法,建立制度保障。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我局提请市人大出台并全程参与《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制定。《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省首部农村供水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迈入法治化的新阶段。
三、下步工作安排
结合您提出的对策建议,我局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全力做好“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水源保障能力建设。按照“分区集中供水、跨区互联互通”的原则,推动构建全市供水“一张网”。近期推进沿江地带形成以长江水源为主导、以支流河湖水源为辅助,以东至龙江、大渡口,池州民生、江口以及青阳城南等水厂为支撑的“一江多源、五厂一网”的城乡供水网格局。规划推进东至县枫林水库、贵池区花庙水库、石台县贡溪水库、青阳县山仟里水库建设,构建“一江四库、多片联网”的城乡多源供水格局,形成“江河湖库并举、分区连通互济”的城乡一体化供水网。
(二)加大供水工程改造力度。2025年全市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6处,计划完成投资6亿元,提升供水保障人口29.9万人,截至5月底,已开工27处,完成投资2.3亿元。“十五五”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139个项目,总投资11.56亿元,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格局,确保农饮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让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
(三)逐步完成县域统管。以县域为单位,2025底基本实现规模水厂县域统管,依托县域供水统管主体逐步服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设立“一县一服务电话”,统一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农村供水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6月24日,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与您进行了现场回访,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池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