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老龄秘〔2025〕101号
尊敬的尤慧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联合民政部门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35家,其中依托乡镇卫生院等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的28家,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6家。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先后印发《池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池州市贯彻落实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池州市医养结合机构筹建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池州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支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二是丰富服务模式。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已开通“互联网+护理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上门护理服务475次。联合民政部门打造“居家养老+中医药”创新服务,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医疗机构签订一对一共建合作协议12对,每2个月开展1次社区居家养老+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活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如东至县中医院托管县老年公寓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青阳义龙康复医院新建成内设80张床位的医养服务中心。深化医养签约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全市85家养老机构均与附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合作,通过定期巡诊等方式开展医疗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东至县东流镇中心卫生院、东至县大渡口镇中心卫生院、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卫生院、东至县张溪镇中心卫生院、东至县胜利镇中心卫生院、东至县香隅镇中心卫生院、石台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阳县陵阳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庙前镇中心卫生院等10家基层医疗机构先后创成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二、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开展专项调研,深入贵池区杏花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池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秋浦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实地掌握机构面积、闲置床位、服务人口、服务能力、人员队伍、消防审批等情况,了解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此次调研情况,遴选基础条件较好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支持和引导,鼓励其利用闲置医疗资源,先行先试开展养老服务,积极打造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样板,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供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医养服务供给提质增效,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池州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张桂平
联系电话:0566-3291515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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